第九百六十二章 标记血脉(1/2)
作者:暗夜泠风
    林千蓝身上的杀气,针对的是成家之流。

    她原想着八方势力拿人族的金丹供养恶妖,已是很让人发指了,可现在才知道,他们做的不止如此!

    浑一宗发现浑一境的时间早于供养两只恶妖的时间。

    在发现了这个没有人族存在的地下天地后,他们把许多的凡人和低阶修士投到了浑一境内,并在他们的血脉上做了手脚,人为的加入了标记血脉。

    成廷羡说过的,浑一境的人族都是他们的奴仆的话,因着标记血脉的存在,说的不并不算错。

    修士与灵兽签订的契约里,有一种是主仆血契,多用于与未出世或幼生期的妖兽,主仆血契的核心是主人把自己的精血植入妖兽的血脉内。

    天道规则,若是妖兽一方对精血的植入不作反抗,视同于主仆契约成立。

    只有未出世或幼生期的妖兽不知反抗、或反抗无力,这种对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的人修有利的默认契约才会达成。

    主仆血契定下了血脉臣属关系,主人以血契之力掌控着灵兽的生杀大权。

    在下界,主仆血契的作用仅在于此了,说到主人对灵兽的掌控度尚不如主仆魂契。

    魂契下主人一个念头就可置灵兽于死地,灵兽没有反抗的余地,主人死了灵兽不死也是半死,涂白月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它实力强大又怎能抗得过天道规则?

    而在血契下,灵兽是有着反抗之力的,主人死了灵兽一般不会死,只会虚弱一段时间。

    可在仙灵界,天道规则有所不同。

    主仆血契中主的一方对仆的一方有着绝对强势的主导地位。

    被植入妖兽体内的主人血脉,成了一种标记血脉,只要主人不亲自清除,标记血脉会一直存在于灵兽的体内,哪怕主人死了,标记血脉也不会立即消失。

    主人通过标记血脉,对灵兽有着完全的支配权,灵兽不仅生死完全在主人手里,连肉身都归于主人支配。要是茂竹真人生在仙灵界,他夺舍了与他签有血契的灵植雾幻草的株体,真能取代雾幻草紫涣,享受紫涣数万年的寿命。

    这就是为什么仙灵界的妖族,会禁止人修强行对灵兽进行主仆血契的原因。

    可有一条,天道规则并没有规定,主仆血契中主的一方一定是人修,仆的一方一定是妖兽。

    规则无禁止即为许可。

    林千蓝沉了沉心,来到了混沌宝鼎前。

    太岁并没有跟着进到承仙殿内,守在了殿门前,不是它不想进到里面,而是它进去了肯定会被那只银狼拍出来,不如省省双方的力气,银狼不用拍,它不用飞,两相便宜。

    通晓了主人心意,有往炼器小助手方面发展的金灵小虎飞到宝鼎上方,打开了宝鼎。

    在比它大了几圈的鼎炉盖子面前,金灵小虎的小小的身躯被衬成了盖子上方的金色捉手,让原本心绪不佳的林千蓝的心绪缓和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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