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这个村子的时候,到是可以看到一块标志,这个村子叫做大古村。
李铁头把车停在了村尾,一幢不起眼的农民房的前面。
然后,走进这不起眼的农民房里面。
里面,正坐了六个男子。
其它男子到也不怎么起眼,但是当中的一个,身高约是一米八左右,身材雄浑,气势卓绝,非同一般。此人虽然左手拿着啤酒瓶,右手拿着鸡爪子在啃,但是也依然有股不同的气势。而且此人最出奇的是,他本身穿着一件非常正常的灰色T恤。但是,在灰色T恤之上,正面上却绣着一个大约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古怪袋子,使得这人的身上也透露出了几分古怪。
这人,乃是这群人贩子当中的首脑人物,李金国。
而其它五个男子,则没有多少古怪的。
“哟,铁头,你今天的收成怎么样?”一个人叫了起来,这人长得矮矮肥肥,笑脸眯眯。这人叫李银树。
“今天的收成不怎么好。不知怎么,才刚刚碰到小孩就被发现,真倒霉,今天走霉运。”李铁头郁闷的说了一声。
“总比铁汉好,铁汉今天去拐人,结果被一个女人用高跟鞋砸破了头。”李银树嘲笑着一旁头上缠着崩带的李铁汉,这个李铁汉正是想拐沈南,结果被温秀婷用高跟鞋砸破头的那个。
几个人就嘲笑起李铁汉,直说李铁汉太逊了,被女人伤到。
李铁汉被说得郁闷了,闷闷的说道:“老子下回再碰到那个女人,非杀了她不可。让老子头破血流,干!”
“对了,老大,我们现在一共关了十个小孩吧,可以出手了吧,老大。”矮矮胖胖的李银树问着人贩子的首脑人物李金国,虽然大家都是人贩子,但是李银树还是很怕李金国的。
“十个差不多了,一个卖几万块,十个可以卖个五六十万了。差不多了。”李金国一口咬掉了手中的鸡爪,本来鸡爪是有骨头的,但是李金国吃鸡爪,却连骨头也不吐就直接的咬进去。
接着,李金国又咬了一口大骨头,这种大骨头,寻常人的牙齿,压根咬不动。但李金国却可以奇迹一般,把这些骨头全部嚼碎,发出一系列卡卡卡卡的声音,诡异异常。
“这一批卖了。”李金国半眯着眼睛,沉声说道:“做完了这一笔,我们再换个地方,不然的话,被警察盯上,也是一件麻烦事。另外,下一批不卖了,掳到的孩子,全部打断脚筋,让他们去讨饭。给我们赚钱,细水长流。”
这个人贩子头领说话的时候,有着一股慑人的气势。
“是。”其它几个人贩子都点了点头应是。
其中一个人贩子立即交口称赞:“是啊,我听说有些人,用这一招赚了不少钱。早就应当这么办了。把那些小崽子的脚打断,再弄到街上去讨钱,地铁口什么的,来钱很快,而且源源不断的在给我们赚钱。老大英明!”
旁边一个人贩子说道:“老大不英明,怎么当大家的头。你这就是废话。”
李金国看向李铁头:“铁头,这一趟没捉到小孩就算了。一起来喝酒。你这么一趟,辛苦了。”
听到老大说自己辛苦了,李铁头也只感觉到一股暖流袭入了心中,他连连点头:“老大,我明白的。”
……
而此时,在农民房窗外的大树上面。
一个人正爬在树上,用望远镜打量着室内的几个人。
“李金国,曾经杀人,贩卖小孩子的数量极众。罪恶值,四十。”,用正义之眼扫出了这一行数字之后,沈夜也不由的吓了一大跳。像是鹿有为,或者是马国生这样的地下大佬,罪恶值也不过是三十几罢了。而眼前这个人贩子的首领,罪恶值居然就到高达了四十之数。
这怎么可能!
第四十四章 人贩子的老窝(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