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汀就在旁边吐槽,“嘿!嘿!去年的三座格莱美得主。”大家更是哄笑起来。
蓝礼摊开了双手,诚恳地说道,“我更加擅长于叙事,民谣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个故事,关于人生关于生活关于幻想的故事。所以,我更加倾向于演绎歌曲,以不同的情感来演绎。”
“耶稣基督。”约翰-古德曼也呵呵地笑了起来,“小子,你知道,这是多么一件不容易的事吗?’悲惨世界’里’带我回家’的唱段,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讲述出一个故事的。”字里行间却透露出一个关键,约翰曾经在百老汇观看过蓝礼的表演。
蓝礼耸了耸肩,“那么我猜想,我就是一位出色的歌手了。所以……谢谢。”集体拍掌大笑,就连约翰也是笑容满面,蓝礼扯了扯嘴角,接着说道,“我不太确定应该如何表述,那么,我们就直接演唱一下,看看这个质感。”
“哇哦,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乔尔立刻就鼓掌欢迎,大家都也都纷纷跟着鼓掌起来,贾斯汀甚至还吹起了口哨,然后尼尔也一起来凑热闹。“吉他?谁现在可以翻找出一把吉他,递给蓝礼?对,吉他就可以了。”
旁边一阵混乱,然后工作人员就递来了一把吉他,蓝礼抱在了怀里。此时,他是作为一名演员在歌唱,而不是作为歌手在表演,这有些细微的差别——
因为歌曲和旋律本身就是表演的一部分,蓝礼需要进入勒维恩的状态,而不是他自己,认真想想,这确实是千载难逢的一次表演机会。以另外一种方式来释放表演情感,这应该非常有趣。
低头看着怀抱之中的吉他,蓝礼眉尾轻轻一挑,“尼尔?这不是酒吧里的那一把吗?一直都留在这里?”
“对的,这就是你当初演唱’克里奥帕特拉’时的那把吉他。”乔尔迫不及待地补充到,“我们觉得,这十分适合电影的气氛,也适合勒维恩的身份,所以,借用了这把道具。”
“上帝,现在’穆赫兰道’的那种感觉正在越来越明显了。”蓝礼的一句调侃,周围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大笑声。
科恩兄弟、约翰-古德曼、莫里-亚伯拉罕和凯瑞-穆里根几个人都欢乐地笑了起来,而其他人则是满头问号,完全没有理解其中的笑点。小小的细节还是可以看出对于电影、对于艺术、对于角色的理解,层次就显现出了差别。
微微调整了一下琴弦,蓝礼直接就勾勒起了琴弦,轻快而悠扬的旋律犹如山涧清泉一般,在金色阳光之中穿行,叮咚叮咚,清脆的声响推开了清晨薄雾,寂静山谷演绎着勃勃生机。
“若我能如同诺亚之鸽般,展开双翼,我将越过江河,追寻挚爱。挥手作别,我的爱人,愿你珍重。我心中住着一个顶天巨人,高大雄伟,身姿矫健,如同炮弹。挥手作别,我的爱人,愿你珍重。”
清晰的咬字、轻盈的节奏、悠扬的弦音,洋溢着潇洒不羁的放/荡和肆意,可以清晰地看到蓝礼嘴角扬起的一抹灿烂笑容,眉宇之间淡淡的哀伤在袅袅氤氲,离别在即、高声放歌,可以感受到分离的伤感,却更多是对于未来的憧憬和期待。
这是戴夫-范-朗克的作品“丁克之歌(ng)”。
在原曲之中,戴夫的声音充满了沧桑和风霜,步履蹒跚之间的流浪滋味,潦倒而落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那吟游诗人的身影,在漫天黄沙之中踽踽独行,一把吉他、一杯啤酒和一把嗓子,这就是他所拥有的全部。
现在蓝礼改编之中,同样是浪迹天涯,却平添了一抹潇洒和放纵,仿佛可以看到那浪子般的肆意和癫狂,意气奋发的身姿却是让人心生艳羡,绽放出“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坦然和骄傲,哪怕身无长物,他却拥有了全世界。
只要任何一个倾听过两个版本的人,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与众不同。
不仅仅是编曲的变化,还有蓝礼眉宇之间的神采,缓缓渗透在歌词和旋律之中,似乎就连手指和发梢都迸发出了一种致命的浪漫,视线就这样牢牢地锁定在了他的身上。
勒维恩-戴维斯与蓝礼-霍尔两个角色形象就这样重叠在了一起,乔尔-科恩不由想起了蓝礼刚才的话语——
他是骄傲的,他是清高的,他是自大的。哪怕身无分文、流落街头,哪怕深陷囹圄、狼狈不堪,但他依旧是自豪的,因为自己的坚定不移而自豪。形单影只地坐在酒吧里,哼唱着内心的旋律,但这一刻,他却是整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不由自主地,就让人想要扬起下巴,仰视着眼前的男人。他所拥有的,是全世界的财富都无法交换的风骨和气质。
然后,蓝礼的指尖就停顿了下来,扣住了琴弦,等待着旋律在空气之中袅袅消散,再次拨动琴弦时,乐符就放缓了脚步,似乎什么都没变,却似乎什么都已经不同了,只是可以捕捉到,那清隽的眉宇之间,情绪缓缓地、缓缓地沉淀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