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终于醒了,满嘴粗口,浑身尖刺,“民谣?我还以为你是音乐家呢。带着猫的民谣歌手,你是基吗?”
对于民谣,老头充满了鄙夷和不屑,全程火力全开地展开了攻击。
但勒维恩第一次正面提到了迈克,他曾经的搭档,“他从乔治-华盛顿大桥跳了下去。”
老头微微停顿了一下,“哦,该死,我不会责怪他。换了我,我也受不了每天晚上都要演奏’吉米掰玉米Jimmy-Crack-Corn)’。”
“吉米掰玉米”是一首美国儿歌。
“哦,抱歉,请原谅我的说法,但那也太愚蠢了,是吧?”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老头是为了儿歌的事情道歉,他随即就打破了这种幻想,“乔治-华盛顿大桥?一般来说,都是疡布鲁克林大桥的吧?乔治-华盛顿大桥?谁会这样做啊?他怎么了?白痴吗?”
老头的观点恰代表了一个群体。
他们推崇着爵士和灵魂等等传统音乐,鄙夷着民谣所代表的新型音乐;甚至更进一步,排斥着民谣所代表的贫困底层人民,以优雅而高傲、富庶而体面的姿态,维护着属于他们的中等乃至高等生活,拒绝与那些生活在格林威治村的家伙们同流合污。
“干净的混蛋之歌Clean-Asshole-Poems)”,正当所有人都以为硬汉帅哥是一个哑巴的时候,他第一次开口了,“奥洛夫斯基Orlovsky)。”
彼得-奥洛夫斯基Peter-Orlovsky),美国著名的诗人以及演员,垮掉的一代,同时也是诗人艾伦-金斯伯格——“杀死汝爱”这部电影的主角——的终生伴侣。这首诗的全名叫做“干净的混蛋和微笑的蔬菜之歌”。
“然后,出演了’禁闭室The-Brig)’。”这是一出六十年代讲述狐陆战队监狱暴行的超现实主义戏剧。
显然,老头代表着一个群体,享受安逸现状的中产阶级;而硬汉则代表着另外一个群体,垮掉的一代;还有勒维恩所代表的群体,民谣诗人。
三个人,分别代表三个群体,他们都是时代背景的产物,以自己的方式适应或者对抗或者融入这个社会,却在无形之中成为时代的基石,成为了时代的一部分,并且有意以及无意地推动着时代的前进。
然后,老头在厕所之中吸毒过量,口吐白沫地昏倒了,勒维恩意外地发现了。在此之前,每一个休息站都必然会停下来,每一次解手时间都必然超长,现在全部都得到了解释——那个看似满不在乎的老头,在自己安逸的生活里醉生梦死。
又然后,三个人重新上路。硬汉被怀疑酒驾,警察强迫靠边停车;尽管他并没有喝酒,但和警察之间的口角冲突还是导致他被强行带走。看着扬长而去的警车,勒维恩也是一脸懵逼。
再然后,勒维恩带着自己的吉他下车、视着那只大黄猫的眼睛,犹豫了再犹豫,勒维恩终究还是关上了车门,把它与老头留了下来,独自前行,在路边拦下了一辆车,重新上路。
三个人,三种结局。
冥冥之中,指引出时代的不同方向和结局。艾米莉下意识地转过头看向了史蒂文,然后就看到了史蒂文陷入了沉思的表情,在大屏幕的光影交错之间,似乎整个人都已经进入了那个时代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
镜头重新回到了勒维恩身上。
孤身一人,冰天雪地,勒维恩抵达了芝加哥』有冬天外套,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却不心踩到了雪堆里,整只鞋子就如同小船一般,湿哒哒得无法摆脱。
蜷缩在咖啡馆里,用无限续杯的糟糕咖啡填饱肚子,窘迫地脱掉鞋子,轻轻磨蹭着脚底板来券,但一杯咖啡却无法让身体温暖起来;后来,偷偷摸摸地给巴德-格罗斯曼所创建的号角之门酒吧Gate-Of-Horn)打电话,却又不敢亲自上门拜访。
思前想后,他还是灰溜溜地疡了转身,无所事事地来到火车站,犹豫着是否用回去纽约,却因为太过仆而在长椅之上睡着了。结果被巡警盯上,怀疑他是不法之徒,在你追我赶之中,于是就再次来到了号角之门酒吧。
他就好像陀螺一般,被抽打着旋转着,左冲右撞,却始终寻找不到自己的方向。芝加哥的冰天雪地让他寻找不到任何栖身之所,就连一件像样的外套都没有。
等待了一个斜之后,等到了巴德,鼓起勇气完成了自我介绍,厚着脸皮进行了自我推销,终于赢得了在巴德面前表演一曲的机会。
但一曲深情动人的“王后简之死”,温婉而深情的演唱,似乎就连灵魂的温度都隐藏在了琴弦的乐符之中,哀伤而困顿,却只换来了一句,“我看不到任何商业价值。”
“好吧。”勒维恩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