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4章 尾巴(1/1)
作者:皆破
    作为一名城市里出生、城市里长大的有为青年,张子安除了剖鱼之外,连只活鸡都没宰过,面对形似超大号耗子的河狸鼠感觉相当棘手。

    菲娜它们自从进入森林以来,整天吃的是速食罐头,都吃腻了,但是看到张子安身体力行地没有捕猎森林里的动物当作食物,只能暂时忍耐,以免落个“破坏生态平衡”的口实,此时见狼群叼来好几只肥美的河狸鼠,就忍不住流口水了——在它们看来,河狸鼠与兔子没什么区别,估计味道也差不多。

    食物里的脂肪对猫很重要,作为纯食肉动物,猫是靠蛋白质和脂肪提供能量,而不是靠淀粉。

    在森林里跋涉的这些天,菲娜、老茶、飞玛斯都瘦了一圈,更加迫切地渴望新鲜的肉类。

    张子安估摸了一下精灵们的食量,拎了两只河狸鼠去河边,用随身带的瑞士军刀从菊花处给它们开膛剥皮、去除内脏,弄得满手血污,若不是正好有河水可以冲洗,他宁愿得罪精灵们也不想干这么埋汰的事。

    最麻烦的是瑞士军刀太小了,也不够锋利,连把河狸鼠尾巴切下来都费了半天劲,还折腾出一身汗。

    好不容易把河狸鼠的尸体处理干净,又浸在河水里洗净血污,然后用削尖的树枝串起来,就可以准备烤了。

    至于剥下来的皮毛内脏什么的,当然也不能随地一扔,臭气熏天又容易招苍蝇,说不定还会引来食腐动物的光顾,扔进河里倒是省事,但又严重污染河水。

    所以他用铲子挖了个坑,把皮毛内脏之类的埋起来。

    在他挖坑的时候,被血腥味熏跑的理查德又飞回来,落到附近的一根树枝上,用翅膀掩着鼻子叫道:“嘎嘎!你这个白痴!没看见那边还有两条臭气熏天的尾巴没埋吗?还是说你对这两条黑又粗的尾巴起了什么心思?”

    理查德指的当然是切下来的河狸鼠尾巴,这两根尾巴被张子安扔在了河边,所以理查德以为他忘了埋,聒噪个不停,它担心会引来海边的食腐猛禽——加州秃鹫。

    但凡屁股周围的东西,基本都比较臭,尽管理查德作为鹦鹉嗅觉不是很灵敏,却也能闻到尾巴飘来的血腥味和骚臭味。

    张子安把土填上,白了它一眼,骂道:“你懂个屁!我是故意留下的好不?”

    “嘎?”理查德不甘示弱地回了个更大的白眼,“你这白痴明明就是忘了,还嘴硬?你留这两条臭尾巴干什么?这尾巴上也没多少肉啊!”

    “当然是有用的。”

    张子安把剥了皮的河狸鼠尾巴用河水漂洗干净,然后平放到河边一块较为平整且内凹的石头上,然后接了些河水把尾巴泡上,又大致估计了一下比例,添加了一些食盐。

    “啧啧!本大爷明白了,你是要撸串吧?”

    “才不是。”

    张子安把手上的水甩干净,开始在附近捡木柴准备生火。

    其他精灵也挺好奇,看他这样子又不像是要吃河狸鼠尾巴,留下来干什么呢?

    “河狸鼠的尾筋是由胶原蛋白构成的,很适合用来当作医用的缝合线,我琢磨着说不定可能会有用,打算吃完饭之后抽出尾筋留着,万一能用上呢?”他解释道。

    之前,马鹿的头鹿被黑熊严重抓伤,他只给它消毒并包扎,但是因为一是没有麻醉剂,二是没有缝合线,所以没办法给它缝合,还好它身强力壮挺过来了。

    更早之前在滨海市海边搁浅的那头小须鲸,他是用风筝线给它缝合的伤口,因为小须鲸的伤口太大太深,不缝合肯定会活不了,再说当时小须鲸搁浅在沙滩上动不了,而鲸皮和脂肪层较厚,痛感不一定很强,所以他才大着胆子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给小须鲸缝合伤口。

    鹿就不行了,鹿皮薄,也没那么多脂肪,一疼肯定就要跑、要挣扎,再说也没缝合线,因此作罢。

    看见河狸鼠,他想起以前在哪见到过,好像是从孙晓梦那里借来的急救手册里有写到,河狸鼠的尾筋经过处理之后,可以充当缝合线,缝在伤口里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自行溶解,不需要拆线。

    既然有现成的河狸鼠,他就打算折腾一下,抽出几根尾筋备用——用不上是最好的,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要用到时,不至于束手无策。

    至于麻醉剂的问题,暂时还是无解。

    他口中解释,手里没闲着,在附近走了一圈,捡到足够生火烤肉的木柴,然后把两只剥了皮的河狸鼠架在木柴上,一只在里里外外稍微抹了一层薄薄的盐,另一只没抹盐,而是在腹腔里塞了一些可食用的野菜野果去除腥味。

    点燃篝火,肥硕的河狸鼠很快就被烤得滋滋冒油。

    等待肉烤熟的同时,他剥开尾巴附着的肉,找到疑似尾筋的东西,用瑞士军刀里用来拔葡萄酒瓶塞的螺旋型开瓶器的尖端刺穿尾筋并钩住,缓缓地把尾筋从尾巴里抽出来,挑选出合适的,浸泡在双氧水里消毒。

    这是一项精细的工作,每条尾巴里不止一根尾筋,有长有短,有粗有细,太短太细的肯定没用,有些原本比较长的,在往外抽离的过程中也可能断在尾巴里,所以必须有耐心而且格外小心。

    其他河狸鼠已经被狼群分食一空,法推没有吃,看样子它也跟其他精灵一样,不再茹毛饮血,而是等着吃烤熟的河狸鼠肉。

    想想也没错,法推虽然是狼,但它既然作为精灵被召唤出来,它以前肯定是某人的宠物,或者与某人关系亲密,既然如此,习惯了跟着那人一起食用熟食也是很正常的。

    法推听着他对河狸鼠尾巴的解释,不由地恍然大悟,赞叹道:“若是以前的人们知道这样的知识,肯定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其他精灵早已习惯了他这些不知从哪得来的杂学知识,与其琢磨这些知识的来历,它们对香气扑鼻的烤河狸鼠肉更感兴趣,不住地咽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