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馆的老板姓刘,叫刘鸿盛,他的老婆叫陈青。刘鸿盛长得不咋地,但是手艺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他弄得那些小吃,这些日子,把王灯明都养的长膘了。陈青,做饭的手艺不行,但人长得实在的粉嫩水灵,像朵花一样。
后来,王灯明才知道,两人都是大学生,毕业时间不长,和自己的年龄差不了多少,他们本来在洛杉矶有份工作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不干了,就跑来这里开面馆。
刘鸿盛的面馆名字叫四海为家,面馆的门口挂着两个红色大灯,在镇子上的最主要干道的中段,这条街叫约翰尼可大街。两人一进去,也许是物以稀为贵,镇子上就他一家中国餐馆,所以,他们的生意还不错,今天也是一样,几乎位置都坐满了。
刘鸿盛看见老顾客来了,赶紧招呼。
王灯明用家乡话说道:“你脸色不好,刘老板。”
刘鸿盛眼睛小心朝着靠窗瞥了一眼,轻声说道:“王警官,他们,又来了,恐怕又不给钱。”
“没事,正赶上了,做你的生意。”
刘鸿盛,看上去斯斯文文,带着眼睛,是个很本分的年轻小伙,他听完王灯明的话,感激的点头,还没等王灯明说话,嘘声忽然响起,口哨声也此起彼伏。
“我要挖掉他们的眼睛,一群恶棍!”
琼斯梅迪怒气冲冲。
嘘声,口哨声是从窗边的两张桌子发出来,那些人个个粗壮结实,穿着古怪,打扮也是古怪,发型更古怪。
“哎,灯警长,这都没见过的,是你的手下?好性感,呱唧呱唧的漂亮!”
和王灯明打招呼的,是一个黑大个,叫格雷川。
格雷使说话的时候,虽然带着点调侃的意味,但很和气。他的那张桌子有四个人,手臂上都绣着一只蝎子,这几个人是镇子里蝎子帮的人,格雷使是这个小帮会的头儿。
这家伙不叫王灯明为王警长,因为王灯明名字里有个灯字,所以,不知道哪天起,他就叫王灯明为灯警长。
王灯明无所谓,回道:“川爷,介绍一下,这是警局新来的琼斯梅迪。”
“你好,美丽的警察小姐。”
格雷川伸出了右手,琼斯梅迪也伸出了右手,说了声,你好,算作礼貌,但她的眼睛却死盯着紧邻的一张大桌子,那里有七个人,个个身材粗壮的像水牛,那凳子在他们的屁股上,就像是小孩坐的小板凳一样。
领头一人,络腮胡子,一对突出的牛眼,永远都带着点猩红。他那隆起的胸肌的上端,看上去完全可以放的稳一个装满水的纸杯子。
王灯明知道,他叫屠戈登布,绰号,野熊,打黑拳起家的拳击手。
就是这伙人吹口哨,发出阵阵嘘声,眼睛使劲盯着琼斯梅迪的屁股和胸脯看。
这伙人和格雷川他们有点类似,手臂上,胸口处都刻着纹身,他们的纹身标记为半个血红的月亮,不久前来到镇子里的,这个叫血月帮的帮会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娱乐会所,没事都要弄出一点事情来。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们和格雷川的关系很紧张,暗地里火拼过一次,格雷川的人根本不是对手,格雷川被打得喝下屠戈登布的一泡尿才逃过一劫。
因此,王灯明特别注意这伙人的动向,然而,屠戈登布哪会瞧得上王灯明这个人,他是在大都市混过的人,一个华人警察,在他眼里,那就是个屁。
“琼斯梅迪,别理他们。”
“可是,警长。”
“美国总统被人骂,他都没办法,你被人说点什么,你现在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他们现在还不算犯法,坐下吃东西吧。”
格雷川点头哈腰的说道:“是啊,灯警长说的没错,两位,要不和我们一起吃吧,我请客!”
“好啊,难得你川爷这么大方,那就不客气了。”
警长发话,琼斯梅迪的鼻子里不服气的哼了一声,带着点看不起的眼色,扫了一下王灯明,王灯明知道她什么意思,不就是以为自己怕了,对对方低头呗。
果然,屠戈登布愈加的兴奋,那肆无忌惮的样子,就像他们是警察一般。
两人坐下后,格雷川问:“灯警长,喝酒吗?啊,对不起,你是不喝酒的,来,老板,给警长来杯奶茶吧,美女,你呢?”
琼斯梅迪说道:“一样吧。”
刘鸿盛于是给王灯明上来二杯奶茶,屠戈登布一瞅,不停的摇头,一个警长不喝酒,居然喝奶茶!
王灯明装作什么都没看见,点菜,点饺子,点小吃。
东西上齐后,王灯明吃的是津津有味,琼斯梅迪却吃的是一肚子火,邻座的几个人实在是太不像话,还在对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还笑出声来,她几次想拔枪,但都被王灯明眼色制止。
琼斯梅迪本来就不会使筷子,心情又烦躁,吃着,吃着,将筷子往桌上使劲的一拍,说道:“警长,我申请调离!”
王灯明听了后,嘴巴里塞进一个饺子,吞下饺子,才道:“你要去哪里,那是你的权利,等吃完饭,你真的想走,我会让市警局让你走的。来吧,我教你,怎么使筷子。”
琼斯梅迪听后,耐着性子,让王灯明教她怎么用筷子,不过,她的眼睛依然火呼呼的瞅着隔壁的那一桌,可她越这样,隔壁的那桌就越高兴。
格雷川于是劝道:“琼斯梅迪,好好享受您的午餐,也别急着走,也许不久的将来,你会看到警长的魅力所在,很有魅力的。”
第2章 警长的威风(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