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九三章 守护一族(求票票)(2/2)
作者:偶米粉
数息之后,看向逍遥子。
“我去看看。”
如果那女子所言为真,那么……她们一族的强者不会少,真要得罪了,也是一个麻烦。
所言为假?
可能性不太大,因为她们的身份的确挺神秘。
希望下面不会发生什么冲突,语落,也是前往大地之下。
“和蜀山一族相似的看护一族?”
浓眉大眼的少年人狐疑一语。
“倒也有可能。”
“蜀山之地,有虞渊封印,蜀山一族在那里数千年,守护了数千年。”
“南公之言,这里封印的存在更超过虞渊封印,应该也会有人守护,就是典籍上一直没有记载。”
高渐离轻轻颔首。
从道理上分析,应该有看护之人,不然……数千年来,封印真的出现问题,就不好了。
虽然不明白为了一个死去的蚩尤还有这般动静!
南公没有怀疑过。
当有自己不了解的。
“那……兵魔神也在对方的看护之中?”
项梁指了指一侧的山体墙壁,那里……便是兵魔神的存放之地,被放在山体之中了。
很大的五金巨人,还是当年蚩尤亲自使用的五金巨人,在战场上……横行无忌,无人敌手。
尤其……兵魔神手上还有蚩尤的兵刃!
原本是斧子,后来斧子断了,被人皇重铸一柄蚩尤剑!也落在这里了,使用的材料和五金巨人相仿。
“不知到底是什么来历!”
诸夏之地很大,可……许多神秘的族群一般在典籍上都有提及和记载的,无一例外。
就算是先前蛮荒的百越部族,实则也有相关的记载,就是少了不少而已。
少年人想要下去,却……被身侧的叔父一直拉着,只好在这里等着。
******
“师兄!”
“从咸阳那边传来确切消息,嬴政明岁就有东巡了,很有可能前来此地。”
帝国颁布的颛顼历中,其中杂糅诸子百家之道,如农家最为擅长的二十四节气便是化入其中。
临近一年之末,秋日已经过了。
秋冬也已经不远了,而相较于天候感知明显的中原、关中、河西之地,临海之地却非如此。
秋风固然萧瑟,却也不足以将苍翠全部带走。
秋风固然苍凉,却也不足以影响清雅之域,不足以掩盖繁华之城。
桑海之地,越发的热闹了,最明显就是这里的人多了起来,桑海城都将城廓外延了一些。
甚至于旁侧的山林田亩之中,都开辟不少生聚之地,以供民力汇聚,实在是城中无以容纳。
若是不计后果的继续扩容城廓,只怕就有罪责加身了。
纵如此,每一日,城中进出往来之人数不胜数,或是游玩,或是小商贩,或是商贾行伍,更是增添此城的别样繁华。
有间客栈!
城中一处知名之地,名称而观,是一个客栈,然……在城中许多人眼中,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
那就是……桑海天然居!
何谓天然居?
那是诸夏间最有名的酒楼之地,其内的酒水和美食都可以称得上诸夏一等一的存在。
多年来,诸夏间许多令人赞美的食物,八成以上都是从天然居传出的,而后,为别的酒楼、客栈得知。
进而被仿造。
可惜,能够仿造有所成的,十不存一。
就算可以仿造好,也会在色泽、气息上有不小的差别,而桑海的有间客栈,却可以……仿造的几乎一般无二。
甚至于,还能够在桑海之地人喜欢的口味上,给于些许变化,如此,名气自然盛开。
每一日都是宾客云集,雅间之地都需要预定,时间晚了,只能够等待了,或者在一楼大厅用膳。
正午时分,有间客栈的二楼一处不大小雅间。
其内,正有三人用膳,一男一女外加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比起安静吃着东西的男女,小女孩则是吃一口,便是在雅间内跑动着。
很是活跃,很有精神。
看着小丫头口中的东西吃完,女子连忙招招手,当即,便是一阵轻快的小脚步近前。
女子一笑,夹了一块豆腐填入女儿口中,这东西……吃的很不错的,医家都说很好。
顺便,将女儿的秀发梳拢一下,刚才的不间断跑动,都有些乱了,还有一些首饰也乱了。
“嬴政前来东郡!”
“师妹之意……想要离开?”
一袭素净的白色长衫着身,长发随意的束起,一根木簪梳之,甚为儒雅,残剑执箸,夹了一块红烧肉。
这个东西也是天然居传出来的。
许多人觉得很油腻,不喜欢吃。
残剑以为那是许多人没有将其做好,否则……肥而不腻,香甜软糯,滋味上佳。
尤其还要选对肉,肉不对……滋味也有影响。
观小丫头又是边吃边跑动,也是微微一笑,小丫头越来越大,性子也是越来越……活泛了。
都是她母亲带的。
闻师妹所提的这个话题,残剑浅浅道。
“离开!”
“暂时离开桑海一段时间,前往……南海郡陆丰吧,我们都好几年没有见到天明了。”
“婉儿也是一样。”
“他……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模样,倒是……先前前往咸阳,和丽妹妹一见了。”
“想来丽妹妹肯定欢喜。”
“而天明……也是侠义之人,燕丹之事,谁能料到。”
“没有天明的话,墨家万千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青丝垂于身后,绾起发髻,玉簪斜入,浅蓝色的水韵细纹裙衫落于身上,飞雪夹起面前的一块牛腩。
填入口中,缓缓吃着,滋味没的说,桑海之地,有间客栈没有好东西吃,那方圆五百里、一千里都没有好东西吃了。
自己不想要看到嬴政,也不想要在桑海之地见到太多秦国的人。
暂时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目的地,也已经选好了。
除了南海郡之外,似乎诸夏间也没有别的好地方了,多年来,自己的故人朋友四散,也不合适。
“天明!”
“他真的很好。”
“他年岁如此,论侠义之道,已然超越他的父亲,百家有名。”
“数年了,不知道他的实力有没有精进,以他当年的底蕴,我预测只要天明破入化神,绝对修炼极快。”
“也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触及玄关!”
“陆丰之地,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嬴政……,他来就来吧,小圣贤庄的事情,我们也插不上手,而且,有夫子在,一切也无需担心。”
天明!
自己也是有些想念他,当年他出咸阳宫的时候,还很小,待着自己和飞雪身边。
他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自己也将多年所学一一传授,也像自己的弟子,更有可能青出于蓝。
数年来,所作所为,自己也都知道。
做的很好。
既有侠义,又不违背一些事情,兼具有之,更为难得。
尤其是陆丰之地十年,天明有黑龙令在,根本无需做那般的选择,可……他还是选择了。
残剑端起面前的精致瓷器杯盏,轻呷一口,这是产至江南的米酒,别有一番滋味。
嬴政?
诸夏的事情,现在自己和师妹都很少插手,也就了解一些信息,要做的事情,当年就已经做了。
昔年,为了一些事情,自己和师妹都亲入咸阳宫,差点将嬴政手刃,还不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