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的,我有印象。”这个打扮的像个七十年代嬉皮士的中年人想了一下,然后肯定地答道,“这人昨晚来拿走了他定制的东西。”
“昨晚?”易云凡眉头一挑。
“没错。”老板点点头,“因为东西比较特别,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是这个人吗?”大卫?密尔斯拿出了约翰?多伊的照片给他看。
“就是他。”老板毫不犹豫地说道,“绝对没错。”
“他来你这定制了什么东西?”易云凡问道。
“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像个艺术品。”老板脸上露出莫名的笑容,接着拿出一张照片,“我这里有那玩意的照片,我敢打赌,那家伙一定是个行为艺术家。”
接过这张拍立得照片,看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易云凡眼神顿时一凝。
“你居然帮他做这个?”
“他付了钱呀。”老板耸了耸肩膀,满不在乎地说道,“事实上我还做过更怪的东西呢,你知道的,艺术家的想法通常都比较怪异。”
“这是……”大卫?密尔斯探过头,看到照片里的东西脸上顿时露出惊诧的表情,刚想说什么,突然被电话声打断。
易云凡拿出手机,是威廉?沙摩塞打来的,老警探通知了他们一个好消息。
“那张照片里的金发女人找到了!”易云凡眼睛一亮。
…………
“热情之夜”是位于洛杉矶红灯区的一家地下酒吧,来这里的多是一些附近街区的小混混,自然也少不了风尘女郎和兜售摇头丸的家伙,在这里都是司空见惯的,可以说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不过此刻这家原本热闹非凡的酒吧却是已经被警察封锁了,一群激情狂舞的小年轻也统统被赶了出去。当然起初他们肯定是十分不乐意的,但没有什么意见是一把手枪统一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把,更何况执勤的警察们手里可不止两把枪。
易云凡和大卫?密尔斯过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一群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小混混正乖乖地挤在墙角处,丝毫不敢炸刺。同时旁边还站着几个警察,手里都拿着手枪,并且枪口若有若无地指向他们。
随意看了一眼便不再放心上,两人快步走进酒吧里。
下了楼梯,穿过走廊,他们来到尽头处的一个房间,现场的行动部负责人迎出来,看到两人松了口气:“是重案组的警探吧,你们总算到了,快进来看看吧!”
易云凡点了点头,正要进入房间,突然旁边的大卫?密尔斯叫住了他,然后指着门口的墙壁惊呼:“兰迪,你快看!”
顺着他的手指抬眼看去,易云凡的脸色当即一变,只见墙上写着一个让他心中猛然一沉的单词——色欲!
“又是那个可恶的家伙!”大卫?密尔斯阴沉着脸,咬牙切齿。
易云凡深深地看了墙上的单词一眼,然后撇过头,一言不发地走进房间。
“Shit!”可是房间内的一幕让他终于忍不住骂出了声。
只见床上躺着一具赤身裸体的女性尸体,死状极惨,下身处一片狼藉,肌肤大面积的撕裂,血肉模糊,令人作呕。
不远处还有一个同样赤裸的男人,正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被几个警察死死地按在了椅子上,貌似精神已经崩溃。
跟着进来的大卫?密尔斯看到床上的女尸也是楞了一下,不过当他看清对方面容的时候却是瞬间黑了脸,虽然她的脸因为过度的痛苦而变得狰狞扭曲,但五官轮廓依旧依稀可辨,再加上那头金色的长发,大卫?密尔斯立即将她认了出来。
“是照片上的那个金发女人!”他从牙缝中挤出了一句话。
易云凡没有答话,将目光投向了那个被按住的男人,在看到他下身穿戴着的那样物件时,脸色豁然变得难看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