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
也就是郑斌开审的那一天,
小孩儿中午值班。
这是看守所规矩。
虽然不用干活,
但是要值班。
值班就是站在那儿,不能动,不能说话,
看着床上的人睡觉。
每个人值班2小时,
2小时换一次人。
看守所床铺的空间是有限的。
十五个人睡在一块儿。
平躺是睡不开的,
每个人侧着睡,
空间距离刚刚好够跟另外一个人紧紧贴上。
空间就这么大。
夸张一点儿来说就是,
你一博起,就能直接暴对方的菊……
每个人的身子底下都有一个被子,
这个被子不能撤掉的。
中午天儿很热啊,
赶上“秋老虎”的天气,
所有人都是一边儿睡,一边儿把汗水流在别人身上,
等醒来的时候,下面那条被子跟尿床以后的样子,真的区别不大。
所以有人睡着睡着就醒了。
那个“狱,霸”就是。
他站起来,去撒尿。
然后,
突然就朝着那个小男孩儿冲了过去。
他掏出匕首——注意,这里是有疑问的……
他掏出匕首,刺向那个小孩儿。
小孩儿没有反应过来。
但是有一个人反应过来了。
或者说,
他应该不是“反应”过来的,
他应该是早有准备。
这个人,
就是李健。
为什么他会有准备,
不知道。
非要解释的话,
就很玄幻了,
大概就是,
他能感觉到那个“狱,霸”身上的杀气。
应该是从“狱,霸”起床的时候,
李健就感觉到了。
只是那个时候,
李健不知道他是冲着谁去的,
所以他没动——他倒希望这个“狱,霸”是冲着他来的。
结果“狱,霸”冲着小孩儿去的。
“狱,霸”扑上去的时候,
李健也扑上去了。
应该说,
李健是有B数的。
他知道井方在盯着他呢。
所以他没有下S手。
但是在那种情况下,
你不可能指望李健一面要救人,一面还能像武林高手那样,点到为止。
要知道,
他面对可是“狱,霸”级别的歹徒,
何况手里还有器械!
如果他不采取“霹雳手段”,
很可能他要比那个小孩儿先挂掉。
所以李健最多最多,保留了三成力道。
加上“狱,霸”也不是等闲之辈,
抗击打能力比一般人要强上太多,
所以没S。
李健只出了两下。
一下踢在“狱,霸”小腿上,
一下踢在“狱,霸”胸腹之间,
没有任何思考,
就是凭着多年战斗本能踢的。
等看守人员拿着器械冲进来的时候,“狱,霸”已经不省人事了。
按道理来说,
李健这算是把人救了吧,
这算是立功了吧,
应该直接放了才对呀。
也就在这个时候,
争议就出现了。
李健发毒誓,
说他亲眼看见那个“狱,霸”是拿着匕首的。
但是,
侦查人员翻遍了“狱,霸”全身,就是么有。
看守所内,监控录像里,也没有拍到“狱,霸”掏刀子杀人的镜头。
只是看到“狱,霸”朝着小孩儿奔跑。
然后李健就上去打他,
然后他就被李健打成了重伤。
不过,
这没关系。
还有目击者呀,
就是那个小孩儿。
“狱,霸”朝着小孩儿扑过去的时候,
小孩儿跟他是正面儿相对的,
小孩儿是看见他掏了刀子的。
所以侦查人员问小孩儿怎么回事儿。
结果小孩儿说了一句话,
让这个案情反转了。
他说,是李健想要沙他。
牛B不?
太牛B了。
小孩儿的命,是李健救的。
小孩儿当初进来的时候害怕,
怕得都不想活了,
是李健拿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给他励志,
才让小孩儿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
小孩儿饿的时候,
管别人叫爸爸。
李健拿自己的东西给他吃。
到了李健需要他的时候,
他反咬了李健一口。
为什么?
鬼知道为什么。
非要给一个合理解释的话,
只能说他小,不懂事儿。
因为他小,不懂事儿,
所以女朋友跟人睡了,
他能一气之下把人捅了;
因为他小,不懂事儿,
所以他肚子饿得不行了的时候,
他能放弃尊严,管不认识的人叫爹
当然你要非管这叫“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也行……”;
因为他小,不懂事儿,
所以当他亲眼看到一个人掏刀子要杀他的时候,
他怕了,
他是真怕了。
他怕得都忘了,当初他也是这么去捅别人的……
什么是怕?
就是你已经知道对方没有反抗能力了,
但是你还是不敢碰对方一下……
所谓的“虎死不倒威”大概也就这个意思了。
因为他怕那个“狱,霸”,
所以尽管侦查人员一再跟他说,没事儿,没事儿,你就说实话就行啦。
他也不敢说实话。
可是逻辑上说不通啊?
他亲眼看见那个“狱,霸”让李健两下就给秒了。
他应该知道李健比那个“狱,霸”更牛逼啊,
他宁可得罪李健,也不敢得罪那个“狱,霸”,
他就不怕将来李健报复么?
没办法,
这就是现实。
他怕那个“狱,霸”,因为那个“狱,霸”要沙他;
他不怕李健,
因为李健,
对他好……
要说那个小孩儿也是个奇葩了。
他为了一腔热血地一刀秒了自己的情敌,
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他本来要受到很多不公正的待遇,
但是他遇到了李健,这是他生命中的贵人,
本来算是他的一个“外挂”;
却没想到自己情敌的家长,势力背景雄浑磅礴,
居然能买通并说服‘狱,霸’来刺杀他,
又是被他的“外挂”给救了,
只要他能老老实实地交代当时的经过,
他跟李健之间就成了“生死之交”,
李健是他的“挂”,
而郑斌又是李健的“挂”,
有了这层关系在,
这小孩儿在主角光环的笼罩下,基本上问题不大了,
可是他偏偏要自己作死,
李健把他救了,
他却要伤害李健,
以后,
还有谁会救他?
人要是作死啊,
开了挂也没用……
当然井方也不傻,
井方并没有采信那个小孩儿的说法,
因为那个小孩儿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李健当时所在的那个方位和角度,
你就是怎么曲解,
你也不可能理解成,他要沙那个小孩儿。
这个事情,摄像头拍得一清二楚。
换个说法,
就从李健所在的那个位置,
他要真想沙小孩儿的话,
凭他两下秒掉一个“小号儿”“狱,霸”的身手,
那个小孩儿已经不知S了多少遍了。
所以李健沙小孩儿是不成立的。
但是那个小孩儿的这种说法,
给李健的最大伤害就是,
他打伤“狱,霸”,师出无名了。
摄像头里拍到的完整视频内容就是,
两个人,不同方向,朝着小孩儿冲,
下一秒,“狱,霸”就贴在墙上吐血。
所以说,
这个事儿,
李健做错了么?
错了。
如果李健能晚一秒出手,
他就真的立功了。
换个说法,
等到那个“狱,霸”一刀扎S小孩儿,
在小孩儿将死未死的那一瞬,
李健再出手,
李健就立功了。
虽然他没有把小孩儿救下来,
但是他灭了“狱,霸”(简称“灭霸”),保证了号子里其他人的安全呀。
但是历史是不能假设的。
就在律师高明,为郑斌是否“聚众斗殴”,跟井方争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候,
李健也因为伤害“狱友”,陷入了另一场争议中。
而且李健是有案底的。
凭良心来说,
难道井方不知道李健是不是“见义勇为”么?
不可能不知道。
但问题是,
井方本来就不想放李健,
这不正好想睡觉有人送枕头。
聪明人,最大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该装傻的时候,就装傻。
李健如果真的够聪明,他就该知道,晚一秒再去“灭霸”;
所以李健还是不够聪明。
而井方,则是明知道李健是无辜的,甚至在这件事情上,他是有功的,
但是井方假装不知道。
这就是井方的聪明。
从这一点上来说,
有着“农民式狡猾”的李健,
完败。
当然井方没有打算真的去陷害李健。
他们之所以要留下李健。
是因为李健跟两起大案特案有关。
一宗“走私贩读”案;
一宗“境内军火”案。
因为据说,两起案子最大的那个头目,
都是李健拜把子兄弟。
仨人儿好到了什么程度。
据说好到了,只要李健一句话,那两个就能为李健去S的程度。
所以井方需要李健“出卖”自己的兄弟,
让他们去S。
李健当然不肯。
所以井方就只能笑眯眯地留下李健。
从这一点上来说,
李健是可恨的。
因为毒品可恨,军火可恨。
毒品让人丧志;军火让人丧命。
而李健却在拼命维护这两样灾难的主人。
但如果李健不维护,他就成了“卖友求荣”的小人。
所以李健只能留下,
这是他的宿命。
不过也没留多久。
在律师高明的不懈努力下,
李健也就多待了一个星期。
明天,就是李健出“所”的日子。
郑斌能不高兴么。
他下了游艇,
顺着沙滩的脚印儿,
往自己的别墅总统套房走去。
身后跟着四个体形健硕的保镖,腹肌轮廓,能让沙滩上的性,感女孩儿流出鼻血。
手机响了。
“邓从啊。”
“董事长,安排好了。”
“好,我现在过去——对了,你给我订一张机票,明天早上回惊都,M9527次航班的,记住了啊,必须是明天早上M9527次航班。”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