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在此地恭候多时的唐爷和“安全部”的一众兄弟们,
在郑斌和李健从车库中走出的一刹那,
便将二人围了上来。
李健与唐猛相视一笑。
五十多人,在郑斌的率领下,便走进了夜店。
本来大家是想在“惊都叉叉酒店”里直接订一个包间儿的,
可是郑斌坚持要在夜店里开party,
众人也就彼此心照不宣。
大家都知道自己这位风流老板“冲冠一怒为红颜,兵分四路杀天白”的故事。
而且还都是故事中的参与者。
故事里,“大侠”郑斌率领群豪救了谁,老板把这家夜店给了谁,
大伙儿都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大家需要的做的,不过是笑眯眯地装傻而已。
所谓给李健“接风洗尘”云云,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听说之前老板曾向“阿嫂”表白过,
号称只要“阿嫂”同意,就把整个“劳斯莱斯4S店”给盘下来送给“阿嫂”,
却被“阿嫂”给婉言拒绝了。
老板碰了一次壁之后,头不够铁,不敢再直接往上硬撞了。
所以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找些借口去接近“阿嫂”。
俩人玩儿的这种“青涩的暧昧”,就好像冬天里,小男生一面去拉小女生的手,一面说,我拉你手是因为天儿冷,这样比较暖和……你可不要有别的想法哦……
今天是工作日,
白天这里的人并不算多。
五十几个大男人嫌包房里太闷,
所以干脆把四个卡座围在一起,再加上几个沙发椅,座位空间就绰绰有余了。
其实如果你不点歌唱歌,不找“公主”陪吃陪喝,挤在包房里当真没啥意思。
郑斌保镖们个个五音不全,对唱歌实在提不起啥兴趣,
他们倒是有心找“公主”解闷儿,但他们是万万不敢提的。
郑斌也绝对不可能允许给李健接风的party中发生这么荒唐的事情。
荒唐?
不错。
拿自己夜店的“公主”去“喂”自己酒店的“保镖”,且不说这事儿让宋雪知道了,她会怎么想;
就说夜店的“公主”们自己都觉得很难做。
身份上,他们和她们同样是为老板打工,地位应该是平等的;
这种情况下,让“公主”去做“公主”的工作,就等于是逼着她们去低人一等,这个任谁心里也不舒坦。
你要真想找“公主”,可以——下了班,你拿着自己的钱,到老板的夜店里来消费,谁也挡不住你,那个时候,你是你自己,你是私人身份;
可是现在,你是郑斌的保镖,是李健和唐猛的小弟,有这个身份的羁绊,你的很多行为和权利必然受到限制。
推杯换盏,酒过三巡,
郑斌早就已经坐不住了,左顾右盼的,也没见“夜店新主人”过来“伺候”一下。
心猿意马的郑斌,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
老板不在,大家的自由度就相对高了一些。
李健找了个没人的犄角旮旯,往处一蹲,拿着手机,在那儿抠抠搜搜的,也不知道在干嘛。
夜店的灯光本来就调得很暗,
手机荧屏的那点儿亮光反射到他的脸上,乍一看跟个鬼似的。
有一个保镖酒喝多了之后,拉着唐猛的手,开始给他讲那天夜店里,大侠郑斌“英雄救美”的故事:“唐爷啊……你是不知道啊……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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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店里换成轻音乐了?”
经理办公室中,郑斌装作有意无意地随口问道。
“哦,老板娘说,白天人少,本来就够热闹,音响开得太大,反而有些燥了。所以老板娘说,可以在不同时间段,尝试不同风格,白天人不多的时候,可以试试清吧的格调。”
经理态度恭谨,言辞中,讨好的意味十足。
他管宋雪叫“老板”,
“老板娘”三个字,他是万万不敢在宋雪面前说不出口的。
但是在郑斌面前,他又故意把“老板娘”三个字咬得特别重,因为他知道——郑斌爱听。
果然,郑斌坐在那儿摇头晃脑的,听得都有幻觉了,弄得好像宋雪真的是他媳妇儿似的。
“嗯……”郑斌装B地点着头,“那……呃……老板……娘呢?”
他自以为是接着经理的话茬儿往下问的,那个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是因为你提到“老板娘”我才在“百忙之中”“忽然”“不经意间”想起来的,我可不是故意来找她的……
“呃……”经理支支吾吾。
“嗯?”郑斌疑惑。
“她现在好像在……在柜台那边儿……”
“嗯?”郑斌更疑惑了,“她在夜店当老板娘,不坐享清福,跑柜台那边儿干嘛去了?”
郑斌当初让宋雪来打理这家夜店,原意就是要她当个“甩手掌柜”,只要把大方向控制在合珐范围内,具体事务交给这个经理来处理即可。
“老板娘说……”
“说什么?”
“她说这个‘夜店’就好比您打下来的江山基业,创业容易守业难,她必须得快速了解熟悉店里的各项业务服务内容,才能更好地去管理……所以……她不让我跟底下员工说明她的真实身份,她要亲自深入基层,对这个夜店里的情况全盘了解之后,再去重新制定管理规划……”
“我去——”听得郑斌直搔头皮,“这些女人是不是都有控制欲啊?老老实实躺在男人怀里享福不好么?……那她有没有……”
“嗯?”经理茫然。
“譬如说,同事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怠慢她,让她难堪什么的?”
郑斌担心宋雪像胡月那样,因为工作出色,遭到同事的排挤。
第一百章 多少钱(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