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W·罗西先生?”
“我是,先生。”
机场面签,工作人员拿起护照,照片和眼前这位老人做起了对比,相较于照片,他老了许多,黑发与银丝交杂,被整齐的压在帽下,面庞皱纹纵横,有老年斑浮现在脸庞的各个角落,他身穿一身西装,看制式应该有些年头,即便被他烫染的没有褶皱,也因岁月的洗礼而显得略微寒酸,表皮松弛的双手正相交在一起,握成拳头正放在肚脐前,有些浑浊的双眼与工作人员对视时,尽可能的展露出善意。
“你在镁国生活了三十多年,为什么想回来。”
“我想家了……”
与工作人员犀利的眼神对视,这已经步入耳顺之年的亚洲老人思考片刻后给出了答案。
钢印打在护照上,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后,他的护照顺着窗口被工作人员递出,他可以回家了,那个三十多年未曾回过的家。
“欢迎回家,罗西先生。”
……
与人类一样,城市也是有寿命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死后会被埋葬,而城市死后,会将人类埋葬。
随着新兴化的街区所代替传统风格城市建设,大量人类生存过的痕迹让过去的繁华街道成为了脏乱差的代名词,仅有为数不多的走运街区才会成为传统风格符号中不可抹去的标志,可他的家,显然不在那种能够成为景点的街区。
穿过被大量难民占据的商业街,每每路过这些老旧商铺,他总会怀念这条街的美丽风景,只是现如今,白天未被收拾干净的零碎成为了夜间的垃圾,夜晚放纵后的残留物又很难被人清理干净,一来二去便成了如今这如同垃圾堆般的模样,隔三差五便能从角落中见到正在酣睡的难民和流浪汉。
这里成为了当地人都嫌弃的贫民窟,也是旅行团导游禁止游客夜间参观的危险地带,暴力屡见不鲜,人口拐卖时有发生,就连住在这里的人也没什么安全感可言,理所当然的,这里成为了罪犯们的温床。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路过这里有多危险,看那些还没有睡着的流浪汉们凶恶的眼神就很清楚,若非是光天化日之下,在主路上不方便动手,同时邦尼看起来也不太像是有钱人样子,不然此刻他应该已经躺在地上任人搜刮了。
万幸的是,远离这处于老城区中心的街区后,偏僻角落却能入眼,此时已经入秋,街道的边角被明黄色银杏叶堆满,隐藏起了老旧城区边边角角的不堪,在萧瑟之气的映衬下,倒是显得这破旧街道有种寂静衰败的美感。
他步伐缓慢,像是被时间不停拖拽着脚掌,怀中捧着一束鲜花,径直走向墓园,与墓地的管理者聊了几句,简单辨别一下方位,走向这次出行的目标。
眼前的墓碑应该有段时日无人过来祭拜了,黑色理石被风雨吹打,表面有明显的灰尘痕迹,他轻轻下蹲,从怀中掏出毛巾将墓碑擦拭干净,看着镶嵌在墓碑上贴放的女人照片,比他离开时更为苍老一些,但依旧是自己熟悉的模样。
鲜花放于碑前,包裹花束的牛皮纸张被风吹出轻微沙响,他张了张因有涎水而油亮的嘴唇,开启闭合,最终还是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只能伸出手掌,轻轻抚摸着冰凉的石碑,闭目怀念着,曾经抚摸她头发的样子。
银杏树又开始顽皮,被风挑逗后,大方的送给秋风自己仅有的礼物,树叶缓缓飘落,轻轻遮盖住了女人的相片,像是不愿再看到男人那早已老去的脸,亦或者,是不愿男人看到如今自己风韵不再。
风冷,与水一致,无孔不入,轻易穿透了邦尼的衣物,他感到了寒冷,便不久留,起身时,抖落身上的树叶,方才注意身边有几个年轻的男人沉默着伫立一侧,其中几个不愿与邦尼对视,在对视时双眼飘向四周,感觉莫名的尴尬,唯独一个中年男人眼神冷漠,并未是看待陌生人的无视,而是存在着针对于淡淡的敌意。
几个男人都不像好人,暴露出的身体部位上都有着风格类似的刺青,穿着也不正式,或者说是很不得体,在墓园这种肃穆场合显得格格不入,站在邦尼身前,像是正要图谋不轨的街边混混。
邦尼与站在人群中体态有些肥胖,一脸络腮胡的男人对视片刻,男人向邦尼走来,但看起来不像是要跟邦尼交流的样子,反倒是邦尼,眼神闪烁,显得有些紧张,见男人即将与自己错身,还是没忍住悸动,轻轻呼唤着男人的名字。
“安德鲁。”
“嗯。”
“这是你的朋友吗?方便给我介绍一下吗?”
邦尼抬起双手到胸口,双手交错,面露善意的对安德鲁一行的同伴微笑点头致意,这番姿态也得到了对方的回应,几人尴尬又的微笑回礼,但仍一声不吭,颇有种忐忑的感觉望向安德鲁,希望由他来介绍自己。
“他们没必要认识你。”
究竟是错开了身子,男人走到墓碑前,轻轻拂开盖在母亲相片上的树叶,单膝跪地,双手杵着墓碑对相片上的女人轻轻一吻,把邦尼带来的鲜花拿起扔到一边,才回答邦尼的问题。
“我只是想跟你聊聊,我很想知道你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不需要,我生活的很好,只要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高兴的不得了,我不想在我妈妈的墓碑前跟你吵架,你走吧。”
“不,我只是……我只是……”
久未相逢的父子,邦尼将话咽了下去,没有说什么,如今安德鲁敌视他,任何的劝慰和告诫都会激起安德鲁的反感与怒火,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他从未在安德鲁的生活中扮演过父亲的角色,那如今,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对安德鲁的人生进行干预,邦尼只是觉得亏欠,亏欠到面对儿子的误入歧途都一句话不敢说。
如果他在,安德鲁是否会像别人的孩子一样上个大学坐在办公室喝咖啡打打电脑?学习不好的话也可以在某个修理厂或者工厂过着安稳的生活?一想到这儿,痛苦的滋味便弥漫上了心头,他这幅打扮,显然生活困苦,他的纹身,显然与帮派有关,儿子成为了黑手党的底层喽啰,在三十年后的再见面时,邦尼真的很自责。
但,仍是一句话不敢说,面对一个还不记事时便抛妻弃子的父亲,安德鲁有资格像孩子一样对邦尼抱有逆反心理,或许不打扰,才是如今父子二人最好的相处方式。
“我只是……希望你能平安。”
安德鲁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回头,只是厌烦的挥了挥手,像是赶走在身边飞舞的恶心苍蝇,邦尼见状,没有说话,临走之前摘下礼帽,轻轻对一行的友人轻鞠一躬,转身离开。
“安德鲁,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
(三十五年前)
“邦尼,后天我不想见到托雷斯回家。”
“我向你保证,老板。”
“卡莫拉欠你一个人情。”
年迈的男人起身,绕过办公桌,轻轻走到邦尼的身边,亲切的拍了拍邦尼的肩膀,对着旁边正要起身相送的人摆摆手,亲自送邦尼离开。
房门关上,明亮的阳光被遮挡,狭长的走廊重新昏暗,邦尼站在会客室门口几秒钟后,才转身离开,偶尔会遇到核心人物的家属,时不时的摘下礼帽致意,直到走出别墅,踩在覆盖石子的路面上,钻进自己的老凯迪拉克,驾驶离开庄园后,停在路边,放倒座椅,双手抱头,目光飘忽的望着车顶,陷入沉思。
他要出名了,如果他后天真的干掉托雷斯的话,但这并不值得他高兴,换做十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他可能会兴奋,给与死敌迎头痛击,干掉老教父的儿子足以令他在这座城市成为鼎鼎大名的人物,甚至成为新的黑道偶像。
可现如今,混迹帮派这么久,他逐渐明白,成为帮派份子,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不能活的太过高调,高调的生,就会高调的死。
但任务交到你手上了,你就得去完成,你干成了这活,会有一线生机,若是拒绝,才真的十死无生,思虑一阵后,他调直了椅背,把车窗摇上,一脚油门,驾车离去。
……
日落后不久,大片乌云随之到来,不久雨滴便落了地,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雨滂沱,虽缓解了夏季的燥热,但雨水与仍带有温度的地面接触,升腾起的大雾像是一堵高墙,遮挡住了视野。
酒吧外,有人趁雨在门口解暑,搂着靓丽的美人谈笑时趁机乱摸,只是听见咣当一声,就连暴雨都无法掩盖这巨大的声响,本能的顺着声音向远处张望,直到几秒后,一对车灯才透过浓雾照射过来,又是几秒,才见其型,一辆四四方方的老款蓝色凯迪拉克慢吞吞的开到门前,才让观察着车辆的男人松了口气。
卤素灯泡点亮时伴随着高温,雨水划过灯罩时被蒸发,淡淡的水雾围绕着光柱缠绵,车辆熄火,车门打开,伸出一把黑伞弹开,黑发黑眼的亚洲男人从车上下来,将西装重新整理笔挺,叼在嘴边的烟头忽明忽暗,对着门口的男人挥了挥手。
“嘿邦尼,刚才是什么声音?”站在门口的男人问道。
“没看见前面有个水坑,就开进去了,应该是磕到底盘了。”
“好吧,吓我一跳。”
邦尼没有再接话,三两步上了台阶,把雨伞收起,甩了甩雨水,交给男人身旁的女子后,直接进了酒馆。
大雨已经下了几个小时也没有停歇的样子,这自然影响了酒馆的生意,只有几个浑身痞气的男人带着女伴饮酒,见邦尼进来后起身客气的打了招呼。
同样对着他们摆了摆手,邦尼走进吧台,随手打开一瓶茴香酒痛饮一口,酒保递过来一把钥匙,他接过后,走进藏酒室,里面有一扇铁门,推开铁门,一股热气便扑了过来,夹杂了汗水、酒精与香烟的味道,又酸又呛人。
不过邦尼已经闻惯了这种味道,面无表情的听着从屋内传来的大呼小叫,眼前看到是一张张赌桌,筹码铺满了绿色的台布,端茶倒水的年轻女孩们穿着贴身的服装围着各个赌台转悠,看到熟人赢钱后热情的从背后搂住男人,笑咪咪的收下他们顺手递过来的小费。
面红耳赤的赌客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出现,而能注意到邦尼的女孩们与荷官也不会出言打招呼来分散这些已经上头的赌徒们的注意力,仅仅是点头示意后,他就进了侧屋,一个永远不会面向赌徒们开放的房间。
屋内,一只雄狮在笼中酣睡,听到开门声被惊醒,见到邦尼后才重新回到原来的位置躺下,显然雄狮早已习惯了他的存在,安静的卧着,只有眼珠在跟随着邦尼移动。
另一旁,还有一个铁笼,蜷缩着一个浑身赤果,满是鲜血的男人,双手被吊在铁笼上,双手之间埋藏着脑袋,看样子正在打盹儿,邦尼见状,一脚踹向铁笼,将男人惊醒,面带恐惧的望向邦尼。
“我是让你在这儿睡觉来了?最后一天时间,再拿不出钱,我真的会把你喂狮子。”
“邦尼我……”
又是一脚踹在笼子上,把男人的讨饶也踹了回去,邦尼坐在老板椅上,喝了口酒,将嘴中的烟蒂扔进男人的铁笼中,向昏黄的灯泡吐出一口青色薄雾后,才缓缓说道:“我需要安静,你也需要安静的考虑考虑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男人老老实实闭嘴,而邦尼将最后一点茴香酒一饮而尽后,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左轮手枪,将子弹填装完毕,塞进裤腰,叼着烟卷,满是醉态的离开了房间。
室外,雨声间歇,乌云散去后会迎来更大的月亮,坑洼泥泞的路面积攒的雨水倒映着月光,他脚步虚浮,连踩了几个水坑才勉强爬进车内,一脚油门,溅起水花,大排量引擎轰鸣,眨眼间,便疾驰而去。
……
时光流逝,日上三竿,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已经开始繁忙,每个人的穿着打扮都非常时髦,毕竟这是战后经济奇迹的意大利,是那个服装箱包都被全世界哄抢的时尚之国。
一个黄皮肤黑发的男人却逆着人流向住宅区行进,他的步伐凌乱,手中拎着黑色的外套,衬衫上还有没干的酒渍,虽然穿着也算得体,但大清早喝成这样的人总会让清醒的人避之不及,没有人搀扶,就这般晃晃悠悠的前行,进了一座公寓楼。
拿出钥匙,尝试几次后打开信箱,从大衣中随意掏出手枪扔进信箱中锁好,坐上电梯,到五楼,五零三,就是他的家。
“咚咚咚……开门,开门!”
脑袋贴着房门维持身体的平衡,右手握拳用力砸了几下门,冲屋里的人大声叫嚷,很快,房门被打开,一位金发的女士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饭铲,看着门外醉醺醺的男人也发起了火。
“邦尼,为什么你总是要大清早才醉醺醺的回来!别人的丈夫每天早上都会精神抖擞的出门工作,而我的丈夫却每天晚上不知道去哪儿鬼混到早上才回来!我真是受够了!”
“放屁,你受不够,你根本离不开我。”
不顾女人的惊叫,他抱着女人的身体将她举起,女人拿起饭铲朝着邦尼的脑袋上轻轻拍打以示恐吓,却难以起到丝毫作用,被邦尼轻松扔向沙发。
“安德鲁还在睡觉,而且我还在煎饼……”
这话提醒了邦尼,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像做贼一样凑到婴儿车旁,看着还在熟睡的安德鲁,他不禁松了口气,哄孩子这事儿他来不了,万幸没把这小祖宗吵醒,不然这一上午就别想干别的事儿了。
他缩回头,女人还被他压在身下,双手抱怀怒目直视着邦尼,见状,邦尼竖起食指放在嘴巴嘘了一下,才压低了声音,用蚊子大小的音量凑到女人耳边。
“那我们悄悄的来。”
“你滚吧,锅真要糊了!你再不正经我就把安德鲁喊醒。”
邦尼立刻举双手投降,规规矩矩的坐在一旁,将衬衫脱下,直穿着一件白色坎肩,露出精壮的肩膀,见女人慢吞吞的爬起,又没忍住朝她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
“不是锅要糊了吗?还不快去?”
“你个王八蛋喝死算了,我好改嫁个好男人,嫁给你真不知道我是做了多少错事。”
“早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
“我做什么,你就吃什么,你没有资格挑三拣四!饿死了最好。”
话虽如此,早餐却很快被女人端上餐桌,一杯咖啡和刚烙好的玉米饼,邦尼双手叉腰来到餐桌,见又是吃这个,皱起眉头,手指捏住圆饼,翻了个面又看了一眼,就扔在一边。
“每天都吃这种东西,我是骡子吗?还是牛?烙的已经糊了……”
话还没说完,便被女人驳斥:“还不是你做的好事,你不想吃可以不吃,你给家里留下的钱只够做这些,你还想吃牛角包和德国热狗吗?想吃你就多赚些钱回来!”
“我还不能抱怨两句了?”
“我就是给你炖屎,你也得给我吃了。”
“我还就不吃了!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罢,他向前俯冲,扛起妻子的动作与刚才如出一辙,只是这次的目标不再是沙发,而是房间里,骂声怒斥渐渐消失,直到许久后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一同响起,她衣衫不整的出去喂奶,邦尼则赤裸着躺在床上吃着已经凉透了的玉米饼,等孩子又睡着后,双方也没了火气,大眼瞪小眼一阵,酒后的困意也涌了上来,他闭上眼,在这明媚的正午阳光下,趁机入眠。
……
新一天的到来,一如既往的被噩梦所惊醒,妻子还在一旁酣睡,他轻轻俯身,不敢亲吻妻子的额头,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将她惊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轻轻嗅了嗅妻子的气味,随后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气温最低的时间,风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从信箱中拿出手枪,塞进怀中,将车点燃。
等待时,点上一根烟,目光时不时的不自觉透过车窗望向楼上那还未亮起灯光的窗,这是他寻觅已久的温柔港湾,使他能在爱自己的女人身边入眠,可显然,他这种人没资格过这种生活,做了这行就要明白,很多事注定无法成为自己想要的那个样子,他这个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想找到一处灵魂的归宿,注定是痴人说梦,即便是他把母子隐藏的很好,好到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别人发现她们的存在,可这个过着血雨腥风刀口舔血日子的男人也无福享受这样安逸的生活。
他,也是他所渴望的美好伊甸园的破坏者。
干掉别人一家几口,转身回到自家抱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显然不切实际。
所以会不自觉的怕,怕黑夜,怕有一天,死敌会找到这被隐藏着的心灵乐园,用枪火把这一切都打个粉碎。
想远离,又不舍,想拥抱,却在血液和酒精的刺激下越来越难以控制这颗逐渐暴躁的心。
将烟头扔到窗外,摇上车窗,最后看一眼这使他无比留恋的家,晨光微启,阳光初升,目光也随之凶狠,如择人而噬的野兽,今日要开血盆大口,一脚重油,朝远方驶去。
而就在他走后的下一秒,温暖的黄光亮起,妻子站在阳台边,目送他离开时,手掌轻轻擦拭了眼角。
与他生活了这么久,她若真什么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谎言。
昼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屉里的假胡子与胶水,袖口零星的血迹,偶尔会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枪,所有的线索连接在一块便是她心知肚明,却丝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真相。
她是黑手党成员的妻子,在发现这令人恐慌的事实后,爱人也放松了对于身份的保密工作,两人就这么知根知底,却又装作毫不知情的维持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门时,她总会站在窗边,祈祷他的平安归来。
毕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当年无怨无悔与之走入婚姻殿堂的爱人,即便他是黑手党。
那也认了。
……
作为新派黑帮,卡莫拉并没有继承老派的传统,以血脉为纽带,维持家族的团结和秩序,反而进行着无序的扩张,拉拢各个国家的移民,如南美洲人与亚洲人,甚至在别国成立分部,为帮派的D品事业打开世界航线。
第五百二十九章 《赎罪》上(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