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继续开庭(四)(1/2)
作者:莫惜春衣
    林书芳惨淡地笑了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离婚后大家以为我有钱了,都来找我借,可我哪里有钱,房子被谢永辰拿去抵押了,保证书上给的两百万元他没多久也拿走了,就这样婆婆还整天骂我花他的钱,天天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看着他一个接一个地生儿子,这种日子我一过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有儿子,我早就想死了……”

    林书芳再也说不下去,她匆匆躬身行礼,就呆呆坐着,沉浸在过去的时光里。众人也寂静无声,就连陈丽花,此时也一脸复杂的神情,没有再说出难听的话来。

    张法官停了一下,才继续发问,“谢永辰所说的和李韵茹当事人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陈丽花、纪丹红和林书芳你们三个人有见过吗?在谢永辰死亡后整理他个人的遗物时有找到吗?”

    三人皆说没有见过。

    张清芬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总结争议焦点。

    “本案辩论的焦点,一是谢永辰个人的遗产到底是多少?

    二是谢永辰的赠与纪丹红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三是谢永辰和林书芳离婚时是否分割财产?

    四是李韵茹与谢永辰是否存在夫妻婚前财产协议?

    五是三张自书遗嘱是否为有效遗嘱?”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资深法官就是资深法官,张清芬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焦点总结一击就中。

    张清芬:“下面针对争议焦点开展辩论。”

    原告李韵茹和谢健英的代理人商洛宇:谢永辰在闽越省日月星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付给纪丹红工资报酬的情况下,未经其配偶李韵茹女士的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纪丹红女士,其赠与行为无效,应立即返还相关财产。”

    被告纪丹红的代理人李建仁:“谢永辰和李韵茹女士结婚前已经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该财产为谢永辰先生名下的个人财产,谢永辰先生有权处置其个人财产。”

    其实案件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再说下去都成总结陈词了。

    “……”

    张法官看了一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半了,要说的前面已经几乎都说了,这些辩论只是是鸡说鸡的鸭说鸭的,“法庭辩论结束,休庭十分钟。”

    纪丹红穿着恨天高昂着头趾高气扬地走过来,敲着被告的桌子对李韵茹说和陈丽花还有林书芳说,“出去谈一下,我有话要说。”

    “商律师,你也一起来。”李韵茹赶紧叫上商洛宇。

    纪丹红板着脸,“我说的话不适合律师在场。”

    李韵茹一挥手,坚持着:“无妨,就算他不在,等下我还是会告诉他。”

    林书芳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黄一曦,迟疑了一下:“小曦,你也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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