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是,我方在上场辩论中,抽到反方的观点,即无罪的辩论,我也同样找出无罪的法律事实去支持我方的观点,我认为不管是正方反方,我所说的立场绝对是没有错的。
但是,因为这场辩论赛规矩的改变,我方四个队员无法沟通,在我知道是此罪而非我方队友说的彼罪后,我无法做到明知是此罪而硬往彼罪在套。
而且,我不认为我这样做就错了,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今天这场辩论赛的正反方观点同双方争执,要么这个是张三,要么不是张三,但是我认为我方错认成李四,我在知道的情况还硬着往李四上辩论,这种张冠李戴、指鹿为马的行为不是对团队的忠诚,而是明知是歧途而硬着头皮一条路走到黑。”
黄一曦的话掷地有声,立刻获得一阵掌声,即使是对她印象最不好的固执的人,也暗暗地改变自己的印象。
是呀,有谁能说自己一开始就正确且永远正确呢,就象刚才康律师所说的,知错就改真丈夫也。
“下面我们继续刚才的辩论,有请反方三辩。”
李军教授收起刚才的一丝轻视神色,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当得起商律师的尊重和喜爱。
虽然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群体中,漂亮的女律师不多,但是象这样漂亮且内在更出色的女律师很少,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而好看的皮囊又有趣的灵魂他现在眼前只有一个。
李军不是第一次主持闽越省律师辩论赛,去年冠军队伍,林玲也同样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但今天看来,林玲和黄一曦相比,还是欠缺一些呀。
刚才那句问话她们队谁都能问,就是她不可以。毕竟黄一曦的辩论观点是针对反驳她的。
无论她出发点如何,都让人觉得她气量狭窄了一点。
反方的三辩站了起来,显得胸有成竹,“感谢对方辩友对我方的友善态度,事到如今我方只能承认,对方三辩辩友实则是我方派过去的卧底。”
反方的这个三辩言语调皮,立刻引起众人的注意,大家一阵哄笑,气氛更轻松了。
反方三辩洋洋得意,环视拱手一周继续发言,“我方认为,这个案子涉及被害人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若成立,顾保不构成犯罪,若不成立,顾保成立故意伤害罪。
一般认为,被害人对轻伤的承诺有效,但对重伤的承诺无效。
但被害人仅仅在承诺动机上存在错误,则承诺有效。
如果被害人虽作出承诺,但其意在追求的另一法益保护目的并未实现,则承诺无效。
本案中的20万元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利益,因为法律是禁止以器官换取钱财的,顾保与梁向之间的金钱约定无效。梁向作出承诺时完全认识到了后果,没有发生错误认识,仅是其追求的非法目的未实现而已,所以梁向仅存在承诺动机的错误,承诺是有效的。
违法阻却事由的本质是法益衡量,被害人一般不能作出重伤承诺,这是因为重伤涉及重大的人身健康权利与人格尊严,不能由被害人自由处分。
因顾保的欺骗导致梁向重伤损害,固然存在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但考虑到这一行为本身带有的道德性质,这种亲人之间的损害承诺,其承诺范围应适当放宽,对重伤亦可承诺,所以应排除顾保行为的违法性。
所以我认为,顾保并不构成犯罪。”
不得不说这个三辩很聪明,他既然开玩笑说了黄一曦是他们方的卧底,自然不会再攻击她,而且他刚才所说的这段话让众人一听,都佩服他的水平。
只是可惜的是,虽然刚才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白水州这队,并没有关注他们这边,而他们四个人商量了又商量,虽然他们行动很小心,但包括主持人和评委都有注意到这个情况。
这种怎么说呢,就象是学生考试作弊,作弊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手段高明,却不知道坐在讲台上的老师对下面的一举一动心知肚明,不抓只是愿意放过而已。
黄一曦四人坐在对面,更是看得清清森,这是违反辩论赛规则呀,一开始主持人就宣布,同队员间不准相互交流,他们四个人从开始到现在,不管是私下还是公开,相互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不过此时他们也不会开口说,是否违反规定,要不要扣分等下评委和主持人会决定,等到公布分数时,如果发现他们没有处理,视情况要不要抗议也不迟。
至于要不要抗议,得看情况了,比如如果对方输了,那不说,就是大度了,如果自己这方输了,分数距离还是拉挺多的,那也不说了,败者更要保持风度呀。
唯有输了一点点,但抗议成功后有可能成了赢家,才会开口。
当然这时也得慎重考虑,也要想想自己这方有没有小辫子让人抓的,不然万一评委们恼羞成怒,帮对方捉自己方痛脚怎么办。
黄一曦看向自己的队友,除了宋丽丽心不在焉,康明扬和商洛宇目光都闪了闪。
“不得不承认,对方四个辩友集体的专业精神和水准让我钦佩,用三阶层理论来分析,虽然绕了一点,但是理论上是说得通的,只是可惜啊……”
商洛宇微笑着站起身来,不紧不慢地道:“对方辩友绕来绕去,却把自己绕晕了,反而把事实绕明白了,从对方辩友的三阶层理论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一是梁向主观上是不同意的,二是人体器官不能买卖的,所以顾保给钱的承诺是无效的,而且不管该承诺是否有效,针对梁向少了一个人体器官是重伤的承诺都是无效的,所以顾保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不容质疑。”
商洛宇说到这里并没有结束话题,他看下时间飞快地说:“我方同样感激对方辩友,他一开始就说了,我方认为,这个案子涉及被害人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若成立,顾保不构成犯罪,若不成立,顾保成立故意伤害罪。事到如今我方不得不承认,对方策反我方黄律师并没有成功,反而是我方把对方三辩给策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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