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规划,这几年已经不允许民房翻建了,商洛宇前些日子,一直在奔波这件事,后来他决定建这种别墅,如果政府整块地拆迁规划,他可以将这栋房子直接移走,不用拆迁赔偿。
当然,原来的土地赔偿的方案和别人一样。
商洛宇名下所列的财产,众人伸头一看,远远的看不清楚,但是竟然有一张a4纸。
还都经过公证。
即使是黄一曦,也不知道商洛宇这么有钱,在他14岁成功地购买他父母现在居住的东海别墅后,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把要给他的财产提前交给他。
不管是在国内几个大城市,还是在国外,他都购买了一些原来价值不高的房产,几年过去后,那些地方都变成繁华地段,房产都升值很多倍。
通过一系列的动作,他成功地把他手上的财产数几十倍升值,可以说,现在在他的家族里,他是最有钱的boss,是隐形的富豪。
除了这些财产,协议还规定一旦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间不幸去世,另一方除了自己应得的一半财产外,还享有对其财产的四分之一继承权,双方所生的子女享有一半的继承权,剩下的四分之一继承权由不幸去世的父母享有。
另外,一人购买了社会和医疗保险之后,另一方自动成为获益者。
非婚生子女在上小学前,由双方商议是否进行婚姻登记,如若解除同居协议,孩子归黄一曦抚养,商洛宇需付所有的教育、生活基金,每月需要付给黄一曦5000元的赡养费及至黄一曦再婚。
薄薄的几页纸,但是众人都明白,商洛宇这是把可以伤害自己的刀递给黄一曦,还免除了她所有的义务。
“兄弟,真有你的,您这一手,兄弟服了。”
刘思源拍了拍商洛宇的肩膀,心里想,就算是结婚后离婚,对黄一曦的利益都不可能这么高,要知道他虽然没看清楚商洛宇目前有多少财产,但肯定比黄一曦多,今后的收益也肯定比她高,这些条款尤其是最后一条,简直是丧国辱权呀,某个条约都不外乎如此。
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解除同居协议非常简单,当事人无论是双方或单方提出解除契约,不存在法律干预和法官审查,在国外有同居协议条款规定的国家,还需要履行申报手续。
而在国内,连申报都不用,黄一曦随时可以包袱款款,带着孩子跑路,而商洛宇还得负担他们的生活费,分开后,只要黄一曦愿意,她一辈子不结婚的话,商洛宇就得一辈子养着她。
“不会有这一天的。”商洛宇紧握黄一曦的手,自信地看着众人。
实际上,他认为自己做得还不够,他是愿意把婚前财产也归公的,但他知道,黄一曦肯定不愿意,她有她的自尊,他也明白,如果有一天,双方到了分手的地步,除了孩子,恐怕没有任何财产能让黄一曦停下脚步。
而他要做的,就是不让这一天出现。
“我看可以,就在就看一曦自己的意愿了。”吴青意点点头。
黄一曦看向商洛宇,她对这段感情,一度犹豫彷徨,到后来心死若灰,哪怕是商洛宇多次弥补,她也从不主动。
即使内心受到他的吸引,依旧嘴硬的不想承认。
第336章 签了(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