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恶法亦法(2/2)
作者:莫惜春衣
    “呵,你可别说得这么轻松呀,前些日子,我原来行里的一个小姑娘,才因为拖地板,和她老公离婚呢。”

    林舒芳既喜欢看他们小两口夫妻恩爱,又怕商洛宇以后拿这事说话,才说起这事。

    “怎么一回事?干个家务活就干成这样?”

    商洛宇看向黄一曦,有点不太相信。

    “起因倒不是家务活,不过的确是因为拖地板而离婚的。”

    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黄一曦还是实习律师,不能接官司,小桂圆哭诉过后,找了一个律师,最后净身出户了。

    小桂圆家境很一般,说起来比黄一曦更差,她母亲领低保,而她只是小桂圆,派遣工,在一个普通的网点里,绩效也不高。

    小桂圆长得也一般般,至少在男方的父母看来,就是这样的条件,竟然有手段有心眼,巴上他们的儿子,结婚后,在父母的念叨下,男方很快后悔了,任凭父母要求小桂圆每天都得清洗家里的别墅,一至五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哪怕是大年初一,也无休。

    “男方父母振振有词,你当初不是说是真爱吗?还写了保证书,怎么做也不后悔,那么,你就天天来清洗保养吧。”

    很阴毒的主意。

    “男方家里很有钱吗?”商洛宇诧异地问。

    “其实也很一般,父母开了一个小工厂,不过自认为很有钱,男方倒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又是宪兵大队的小官。”

    黄一曦翻着白眼,在白水州,自认为自家条件非常好的公婆可不少。

    “那怎么到要离婚的地步呢?”

    商洛宇有点怀疑,“她结婚前,难道不知道豪门是不好进的吗?”

    “知道,可忍不住了呀。”

    银行里最累的,就是小桂圆了,上班时早上七点就得到网点,有时候还得晚上七点才能到家,可是回去后还得天天洗五层楼的地板,一个星期还得擦一次桌椅门窗,哪怕是有了儿子后也没有改变,公婆借口她忙又没能力,儿子也不让她带,小桂圆心酸地发现,她比一个保姆还不如。

    保姆还带薪呢,一个月也能休息两天,还能带儿子,可她什么也没有。

    “那也不至于什么都没有呀!”

    “你忘记了《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了。”

    黄一曦没有说出那法条的具体内容,让商洛宇具体百度去。

    “我的确忘记了这一条,司法解释出那么多次,怎么没有针对这一条修改呢?”

    商洛宇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百度一下又塞回去。

    在他看来,和平时代里,没有必要过多地保护那一特殊团体,否则对在婚姻中那一方负主要责任,却因这一条的保护,导致对没有犯过错又想离婚的另一方很不公平。

    “恶法亦法嘛!”

    黄一曦正想说话,却听有人在问,“说什么是恶法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