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为什么这首歌要跟林小姐合唱呢?”杰森·贝特曼疑惑的问叶劲道。
之前他所有的歌曲都是独唱,最多安排几个和音而已。但现在叶劲却要跟林清霞合唱,让杰森·贝特曼很不解。
要知道,合唱歌曲的版权基本是对半分。如果这首歌热卖的话,那叶劲就将损失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美元。
当然,亚美利加乐坛也不乏合唱的歌曲。像玛利亚·凯莉和BOYSⅡMAN合作的《onesweetday》,席琳迪翁和芭芭拉·史翠姗合作的《TELLHIM》,惠特尼·休斯顿和安立奎·伊格莱希亚斯合作的《couldihavethiskissforever》等等。
但可以看出,合作的歌手基本上都是同等地位,相差不多的。他们的合作是强强联手,既能使歌曲更加的动听,也能使歌曲更加的畅销。
但是跟叶劲合作的林清霞,目前也就是个四线小明星。不过是因为拍个MV,略有点小名气而已。
相当于热门电视剧的配角,虽然略有些脸熟,但真的远远算不上知名,更不要说能为歌曲带来什么销量了。
“我觉得她的嗓音能够带给我的歌曲新鲜感,而且还能够弥补我唱功的些许不足。”叶劲解释道。
“真的么?”杰森·贝特曼听他这么说,却很怀疑,“叶,如果你想跟人合作的话,我可以尽量帮你安排的。
公司旗下有很多女歌手,不乏像米妮·莱普顿、蒂娜·普林斯、琼·杰斯等等大牌歌手。跟这些歌手合作,才能使唱片销量更高。而且她们的唱功非常不错,相信更能弥补你唱功的不足。”
“那就不必了。我和林小姐比较熟,跟她合作,我不会有隔离感。”叶劲摆摆手道。
“真的不考虑一下么,其实她们很愿意跟你合作的。只要你点点头就行。”杰森·贝特曼又劝道。
叶劲现在不仅是影坛当红小生,而且在乐坛也很有人气,唱片销量一张比一张高。最令人心动的是,他还是一位出色的创作歌手,由他所写得歌曲旋律优美,歌词动人。像这样有才华,有人气的歌手,自然不乏知名歌手愿意跟他合作。
“真的不必了。”叶劲摆摆手道,“我跟她们不熟,没什么默契可言。还是林小姐更适合我。”
见他这么坚持,杰森·贝特曼也只好点了点头。
在亚美利加,唱片公司跟歌手是合作的关系,而不是雇佣的关系。歌手负责录制唱片,唱片公司负责发行唱片。
歌手愿意跟谁合作,就跟谁合作。愿意请谁录制专辑,就请谁录制专辑。唱片公司没有拍板的权力。
叶劲既然决定跟林清霞合作,杰森·贝特曼也不好强迫他改变主意。不然的话,关系真的闹僵,对唱片公司也不是好事。
如果歌手情绪不妥,时常罢工、旷工,对工作毫不上心,浮皮潦草。到时候,歌手的演艺生涯固然受影响,唱片公司也一样得不到便宜。
因此对唱片公司来说,还是希望歌手能够开心工作。这样才能够创造出更多优秀作品,帮唱片公司多赚钱。
……
林清霞还是第一次进录音棚,感觉十分的新奇。
她看看这里,碰碰那里,不时向叶劲发问。
“劲哥,我等下要做什么?”她问叶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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