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可以选择扔掉一把武器,腾出一只手来,但是,他略微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然后他就想为什么他一定要对付这辆装甲车呢?
这是一辆BMP-1装甲车,只有一门73毫米低压滑膛炮,还有一挺固定机枪,而这四辆装甲车全都没有装在车顶,由机枪手探出身来操作的机枪,也就是说,装甲车想要开枪打到他,就必须调整车身方向才行。
而用滑膛炮射击高远的话倒是方便一些,可73毫米滑膛炮的射速太慢,又没有什么先进的火控系统,想要击中高远可是不大容易。
所以高远发现他完全没有必要和脚下踩着的装甲车过不去,他已经把装甲车从敌人的进攻队列里引开了,而敌人的坦克和装载着步兵的卡车还在继续按照原定的路线前进。
高远跳下了装甲车,他离开了已经短兵相接的装甲车,却是从侧面朝着敌人的卡车跑了过去。
身背两面大旗,不引人注意是不可能的。
那些卡车上的士兵清楚的看到了高远突然舍弃了装甲车,然后从侧面朝着他们跑了过去,他们看得很清楚,于是那些士兵开始大声叫嚷起来,并且试图用手里的武器阻拦或者干掉高远。
按理说目标很明显也很大,一车上多则二三十人,少则十几个人,而且只有三辆车可以直接看到并且射击高远,可是,射击这回事,真正做起来没那么容易。
最大的难度就是高远首先太快了,而敌人如果是停着还好,可敌人在高速行驶的卡车上。
从运动的卡车上,使用步枪或者机枪射击另一个一极快速度运动的目标,太难了。
这些步兵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是准备下车作战的,卡车只是运输工具,不是战斗工具,所以没有安装在卡车上的固定机枪。
何况高远从发起冲击的位置到离他最近的卡车不过区区一百米。
等车上的敌人发现高远变了方向,再到他们决定开火,再到他们真的有四五个人在卡车的一侧,用手里的步枪试图对准高远的时候,高远却已经一跃跳到了卡车车斗里。
拥挤在一个狭小的车斗里,藏是没可能的,躲,又能躲到那里去,举枪对着仅在咫尺的高远射击,反应时间和速度又比高远慢了太多。
左手一挥,右手一抡,高远信手就制造了一场腥风血雨。
比电影里演的还夸张,耗时不到一秒钟,高远在车上制造了一场惨烈的屠杀后,从车上跳下,飞跑两步,紧接着又跳上了相邻不过二十米的一辆卡车。
有的时候,速度就是一切。
被高远冲进车斗里,和敌人彻底混在一起,然后用冷兵器大开杀戒的时候,他的敌人就面临了一个很艰难的选择。
是开枪,还是不开枪呢。
在几平方米的狭小空间里,开枪,就意味着一定会误伤战友,不开枪,就得等着被高远一刀一个的劈开砸烂。
第四百三十七章 各打各的(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