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七十一章 孤家寡人苏明玉(1/2)
作者:不是马里奥
    林跃眯了眯眼,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含在嘴里,拿起火机点燃,抽了一口才不紧不慢地道:“怎么?嫌少?”

    蔡根花说道:“我现在已经不需要这笔钱了。”

    “哦?让我猜猜。”林跃说道:“是不是苏大强把石红花还回来的十万块给了你?这么一来,你儿子就能在县城买房娶媳妇儿了?”

    蔡根花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

    “这老头子真够可以的,拿着自己的积蓄去帮别人的儿子娶媳妇儿,这边自己的儿子……呵……”

    林跃摇摇头,没有把话说完。

    也是,苏大强都跟三个儿女撕破脸了,如果不能讨到蔡根花的欢心,那以后有他的好日子过。

    当然,这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嘛,为了爱情。

    “再让我猜猜,这钱你不要,那么当初我们的交易也就不算数了对不对?也是,既然房本加了你的名字,400万的房子一卖,你就能分到200万,还怎么看得上这区区10万块。”

    林跃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来车往,似感慨,又似平述:“人的胃口就是这么养大的,如果我没有猜错,不卖老宅,等于留根儿的想法也是你给苏大强出的主意吧,农村人爱讲落叶归根,农村人还爱讲老家有宅有地心里踏实。”

    蔡根花还是刚才的表情,不言不语,如同一尊石像。

    “什么苏明哲和我在国内没有房子,可以回老宅居住,老大手持绿卡,他要不想丢了这个身份,就不可能在失业的情况下长久地呆在国内。我呢,如果要去老宅住,年前就过去了,不会拖到现在,你跟苏大强结婚才半个多月,还不敢太放肆,明年吧,明年让你儿子进城来住,就可以先在老宅栖身了,反正我们又不住,而且不孝顺老头子,还得靠你儿子给他和你养老送终对不对?再过几年,等苏大强快死的时候让你儿子儿媳好好表现一阵,再忽悠他立一份遗嘱,把老宅和南山丽舍的房子属于他的部分留给你儿子,这样你就可以全盘接收苏家的遗产了对不对?”

    这一回蔡根花的表情有了变化,望向窗口的目光带着点意外和慌张,因为苏明成说的对,她就是这么想的。

    为这事儿她还专门咨询过律师,知道老宅一卖,苏大强可以分到一半又四分之一的钱,按现在的市场价,将近100万呢。

    林跃也不回头,继续说道:“谁能想到,二十出头的漂亮女孩儿跨越阶级的捷径是嫁一个好人家,没想到四十多岁的老女人也能。”

    “……”

    “很意外我能把你心里的小九九猜个八九不离十对吗?因为这种事上辈子我经历过一次,那次的结果是,我把保姆送进了监狱,那你猜猜,我这次会不会依样画瓢?”

    这话换一个人讲,蔡根花肯定会觉得他是个神经病,但是从对面的男人嘴里说出来,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感觉。

    “如果苏明哲和苏明玉知道是你让我勾引苏大强的,他们会恨死你的。”

    “所以你就假戏真做,鸠占鹊巢?现在又威胁我?”林跃哑然失笑:“蔡根花,你是不是觉得……算了,滚吧。”

    本来他是想给她十万块,按照交易内容,她跟苏大强一拍两散,让那个作妖的家伙尝尝老无所依的滋味,现在嘛,既然蔡根花要往火坑里跳,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蔡根花依言离开。

    来这里前她就已经有了决断,10万块和价值400万的房子,傻子也知道该选哪一个。

    至于苏明成的警告嘛,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新房和老宅的房主都是苏大强,之前卖房的家庭会议谈崩以后,苏大强不止一次说小蔡啊,以后就剩咱们俩相依为命了,换句话说,他不指望儿女赡养了,那她只要好好操作一下,让老头子临死前立下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给她,那时节有法律保护,苏明哲三人能翻起什么浪花?

    ……

    一周后。

    吴中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走入主席台。

    哒~

    哒~

    哒~

    法槌连敲。

    下面的议论声收敛,所有人屏息凝神看向主席台。

    “现在宣判,全场起立。”

    带着墨镜和棒球帽站在角落的苏明玉同过来旁听的民众起身。

    “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柳青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说到这里,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又道:“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5日内向你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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