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飘香阁(1/1)
作者:还是做梦
    底楼门口,一辆黑色吉普正停在外面,一男一女站在吉普旁边似乎在谈论些什么。

    “羽槐,”李秉云看见林海殷,喘着粗气道。

    “晴姐,我想死你了~~”另一边两女已经熊抱在了一起,显然一个暑假没见面他们有很多话要说。

    看着两女,林海殷这个大个子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然后转过头来拍着李秉云的肩膀道:“走吧,今天哥俩好好聚聚。”

    这时,墨林已经拉着李晓林上了后座,并对着两个大男人喊道:“我跟小妹坐后面,小李你就做副驾驶跟这只笨熊一起吧。”

    得,要聚的不只是李秉云跟林海殷这两兄弟,那边还有一对姐妹情深呢!

    林海殷,虽然出生南方,但是却与水乡男生特有的细腻儒雅不同,他人长得高大粗狂,那将近一米九的个头,再加上全身虬结的肌肉以及古铜色的皮肤,相信无论是对少~妇还是少女杀伤力都是巨大的。

    在李秉云看来林海殷就是个天生做警察的料,当他在高一时的时候,就听说自己这个哥们儿蝉联过两届全国自由搏击比赛的冠军,后来因为成绩不好,走后门进了警界才没有继续参加。

    而且林海殷在盐诚整个警察系统中的办案和侦查能力那都是顶个儿的,几乎没有人能其右。以他这么优秀,也难怪能这么年轻就升任盐诚刑侦大队队长。

    当然,他升迁能有这么快,除了本身优秀以外,还有另一半原因是他找了个好媳妇儿。墨林是盐诚警察系统最高领导柳崇武的掌上明珠,不过这一切都是林海殷参加了工作以后才知道的。

    墨林和李晓林一大一小两美女在车上有说有笑,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名震盐诚的酒楼——飘香阁。

    说起这飘香阁,那可是盐诚一绝了,在这么个国际大都市里,竟会有这么一座朱门金瓦的仿古酒楼,真可谓是万绿丛中一点嫣红,想不出名都难啊!

    酒店设计以金黄色为主色调,弥漫着浓郁的地中海风情,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装饰:法国的青铜、意大利的音乐喷泉、法国的水晶灯、国际一流水准的寝室用品、加上富丽堂皇的回廊,金箔的装饰,由内及外无不彰显皇室气派。

    进到酒楼内,那可真是宾客云集门庭若市,比起那些个星级餐厅来还要热闹。酒楼主体分三层,底层为大堂,也就是普通坐席;二三层为雅致包厢,那是要提前几天预订才会有的,就算你是身份尊贵之人也得排队等着,这便是飘香阁的规矩。

    林海殷只是个刑侦大队的队长,而且也没有提前好几天预约,所以包厢这种东西自然是没有他们的份咯。

    不过即使没有包厢,这大堂之中悬着名家的文笔墨宝,梁栋之侧摆设着仿古青花瓷,那装饰也是顶好的。

    李秉云他们随便找了个空桌坐了下来,飘香阁的服务员皆是身着旗袍举止从容文雅,对顾客服务热情周到,众人刚坐下就有一名服务员捧着菜谱随了过来。

    因为是林海殷请客,菜自然是由他来点,况且除了别人请客李秉云也很少来飘香阁,这里的消费水平可不比那些超五星级的酒店差。

    而林海殷也不看菜谱,随口就点了十二道菜和一个汤,然后又要了两瓶白酒和两大瓶果汁,果汁当然是给两位女生点的。

    菜上的很快,显然飘香阁请的厨师个个都不一般,每道菜光是看那色泽就让人食欲大开,阵阵香气更是将几个人的馋虫给引诱了出来。

    “林哥,喝酒恐怕不太合适吧,等下还要开车回去,现在的交规这么严,而且你还是国家公务人员,这......”李秉云有些担心,毕竟他们是开车来的。

    林海殷摆了摆手道:“哎~~没事,我醉了不还有你嫂子嘛,她又不喝酒。”说完,开了瓶塞先将李秉云的杯子满上。

    就在两个大男人说话之际,那边两女已经忍不住美食的诱惑率先动起了筷子,而李秉云和林海殷则是干了几杯才开始动筷。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这酒一喝多话闸子也就收不住了,林海殷舌头有些打卷的道:“小李啊,虽然说你现在也老大不小的了,但还不是找个对象好好展望未来的时候。”

    “我说林哥,你怎么也闲着来参和这事儿,我都说过好多次了,你们真的误会了。”相比林海殷,李秉云口齿却是十分清晰。别看他长得‘娇嫩’,酒量方面可比他这位铁哥们儿强了很多,同样是大半瓶白酒下肚,他跟个没事人一样。

    “几位,这是你们点的玫瑰局乳鸽,请慢用。”

    幸好这个时候服务员端来的玫瑰局乳鸽给他解了围,随着盘子被端上餐桌,四人的感官顿时被它给吸引住了。跟这道玫瑰局乳鸽比起来,之前的菜简直就是弱爆了。

    以李秉云那达到食神境界的嗅觉,很容易就能闻出所用的配料是上好的会稽山黄酒。但光是作料用得好还不够,这个厨师显然十分高明,表面色泽金黄,皮酥肉嫩、鲜香味浓?,???再看肉的色泽,明暗有度,那酱汁在肉皮表面流淌甚是晃人眼球。

    “哇~~第一次见到能将玫瑰局乳鸽做得如此好看的,我先来尝尝看。”小妹已经等不及夹起一块咬了下去。

    “呜......太好吃了,呜呜呜......暑假好不容易减掉的肉肉......可还是忍不住啊......”小妹含着泪将整块玫瑰局乳鸽狼吞虎咽地了下去,吃完之后挣扎了一会儿,没忍住又夹了一块。

    李秉云见他们三个一口一块肉,眼看盘子很快就要空了,他急忙下手抢了一块,那肉一层肥一层瘦,每一层的间隔都恰到好处。轻轻咬上一口,浓烈的酒香在口腔中迸发出来,随着咀嚼肉味儿流连于齿间,却又感觉不到猪肉的腥臊味儿。酒与肉两者在口中融合,刺激着每个味觉细胞,真是令人唾液横生回味无穷啊。

    “肥而不腻,酥而不碎,酒香浓郁,令人口齿生香,好,真好!”李秉云双眼微闭,忍不住开口赞道。

    可是,随后他又睁开眼睛,叹道:“可惜啊,这么好的一盘玫瑰局乳鸽,却因为火候掌握得略微欠缺了那么一点,使得酒的浓郁不能完全渗入到肉中啊。”

    以李秉云食神级别的舌头,别说火候稍微欠缺了那么一点,就是少上或多上那么一秒出笼他都能品得出来。要知道玫瑰局乳鸽讲究的是用文火慢炖,对火候的要求可是十分高的。

    “咦,哥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吃了?”李晓林不可思议地看着李秉云,在她的记忆中哥哥可是连糖和盐都会弄错的啊。

    林海殷和墨林夫妇两也是满脸错愕的表情,在他们眼里李秉云俨然成了跟砖家叫兽一个级别的美食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