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来说,白石堡在格伦麦王国境内,而弗米亚,是王国的子民。
当然,只是名义上。
现在,一个自称是格伦麦王族的‘虫子’站在弗米亚面前,他自然是另眼相看。
‘虫子’继续说道:“对,我叫爱丽丝.夏尔,都灵城公爵的第三个女儿。”
弗米亚再次怔了一下,他再次仔细地打量了下眼前的‘虫子’,足足看了三分钟,他笑了起来:“爱丽丝.夏尔,传说中都灵最艳丽的玫瑰,啧啧,有意思,真有意思。不过,我只听过你的名声,却从没见过真人。你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话刚说完,刚刚被压制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他恶狠狠地嚼着,心里怒骂:“该死的诅咒!”
‘虫子’高傲地点了点头:“没有问题。”
她伸手入兜,掏出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秘银怀表,表盖上印有夏尔家族徽记不死鸟。怀表由萨林大师打造,细节无可挑剔,走时也相当精确。”
弗米亚接过怀表,仔细看起来。
的确如虫子所言,怀表做工非常精细,表盖上,也的确印有一只张开双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漂亮鸟儿。打开表盖,可以看见表盘周围一圈镶嵌着细碎的红宝石,在灯光照耀下,红宝石熠熠生辉,彷如燃烧的火焰。
看了几眼,弗米亚‘啪嗒’一声合上怀表:“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这下你相信了吗?”‘虫子’问,声音有些迫切。
没想,弗米亚却还是摇头:“不够,证据不够。怀表虽然精致,但世上多得是钟表匠,只要有钱就能仿造。我还需要更多的证明。”
虫子咬了咬下唇,又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我的家族匕首,高等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仅锋利,还能破法。”
弗米亚看了眼匕首,见刀柄上的确刻有一个光头胖子的头像。
别看这光头胖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却是广为流传,为无数人知晓。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等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这样一柄匕首,在市场上至少能卖上50金克朗!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兔肉已经不多了啊。
‘虫子’期盼地看着弗米亚:“法师,那你相信我的身份了吗?”
弗米亚专注咀嚼着兔肉,保持了近三分钟的沉默后,终于开口:“昂贵的怀表,刻有太阳王头像的匕首,的确是普通人无法拥有的。你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就算不是贵族,那也肯定是王国里有数的富商。”
‘虫子’大松口气:“对对对。那么,法师,我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换取自由?”
弗米亚吃光了最后一口兔肉,而后比出一根手指。
“1000金克朗?”‘虫子’问道。
弗米亚摇头。
“10000金克朗?会不会太多了点?”‘虫子’又问。
弗米亚还是摇头。
“法师,我不喜欢猜谜,你说个数吧。”‘虫子’脸色微沉,有些不悦。
弗米亚脸露微笑:“不用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第十二章 你高兴太早啦~(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