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不平等条约(1/2)
作者:肖邦乱弹琴
    郑秀莉坐在沙发上,把郑国霖写的那个协议和方便面碗都放在茶几上,一边吃方便面,一边看郑国霖拟定的条款。

    “你这是不平等条约!”协议看完了,郑秀莉把筷子一放,大声抗议,“凭什么条款里都是规定和限制我的,你就不受限制?凭什么我违反了条约就得被扫地出门?房子虽说是你首先租下来的,可我也交房租了,我有权要求我自己的权利!”

    郑国霖还真没想到这一点。

    行啊,这活宝脑袋转的不慢,将来是个有出息的,女强人的料。

    想到这一点,郑国霖心里就又有隐隐约约的痛升上来。

    郑秀莉后来回了老家,在一家事业单位里工作,一生碌碌无为。可惜了!

    郑秀莉不如意的人生,他是无法摆脱干系的。

    他把那个写的条款拿回来,看看说:“有道理。那依着你呢?”

    郑秀莉吃着面,嘴里含混着说:“要求我的,你也要做到。”

    郑国霖就皱眉:“先把面咽了,吃饱了再说!”

    终于等到她吃饱了,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讨价还价,把最终的协议确定下来。

    第一款,两人共同租住房屋,权利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有超出另一方的特权。

    第二款,对共同租住这个事件,为了不引起外界误会,双方都负有保密的责任。任何一方泄密,都必须离开合租房,另行寻觅地点居住,但合租房的房租,仍要按时缴纳。

    后面的条件,是郑秀莉强烈要求加上去的,因为她无力承担房租费用。要是郑国霖拿这一款做文章,故意违反协议跑了,谁替她交房租去?

    第三款,郑秀莉女士在卧室居住,卧室属于其私人空间,郑国霖先生有事进卧室,必须敲门,得到郑秀莉女士的允许,方可进入。

    郑国霖先生在客厅居住,郑秀莉女士进入客厅时,穿着必须符合礼仪,不能穿过于暴露,不适合在公共场合穿戴的衣物。

    同理,郑国霖先生也必须遵守礼仪,在郑秀莉女士在的情况下,不能穿着引起郑秀莉女士不适的衣物,不能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者在违反郑秀莉女士意愿的情况下,做出对其有失礼仪的举动。

    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违反方轻则罚打扫一星期卫生,负责被违反方一星期饭食,重则搬离合租房。搬离办法,参考第二款办法执行。轻重判定,由被违反方意愿决断。

    第四款,由于郑秀莉女士霸占了原本属于郑国霖先生的双人床,每日郑国霖先生休息前和起床后,郑秀莉女士必须帮助郑国霖先生,把沙发床放开,铺床叠被收拾,以做补偿。

    同时,郑秀莉女士负责去买布帘,并全部承担买布帘的的费用,把客厅和去卫生间的公共区域隔离开来。布帘安装,由郑国霖先生完成,郑秀莉女士辅助。

    最后一条,是郑国霖强烈要求加上的。

    客厅那个大的三人沙发,座位下面是折叠的,拿起沙发垫子来,打开折叠板,就是一个比双人大床略小一些的床。

    这床睡着也算舒服。可是来回拉开、折叠的麻烦。所以,郑秀莉必须得每天给他帮忙铺床。

    不仅郑秀莉睡觉喜欢一级战备,郑国霖也有这个毛病。万一晚上睡觉,郑国霖一高兴蹬了被子,郑秀莉正好出来上厕所,他最后对她的这点秘密,就暴露无遗了。

    所以,必须得在客厅和走廊之间加一道布帘。这都是郑秀莉跑来捣乱才出的麻烦,所以买布帘的钱,得郑秀莉出。

    然后再附上第五款,就是他们曾经口头商量好的,合租费用分担方案,这个合租协议就算完成了。

    两人一人抄写一份,签字按手印,双方交换文本,协议彻底完成。

    这协议看似十分合理,可郑国霖怎么想,怎么觉得,他签的协议,是个丧权辱国条约。

    他懒得跟郑秀莉计较了,只要这活宝高兴就好。

    上一世,因为他和杨诗曼在一起了,郑秀莉黯然离开这个城市,过得并不幸福。

    这一世,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忍心看着她再走老路。

    她怎么高兴就怎么玩吧。

    兴许,在一起久了,感情深了,他可以放弃把女人当玩物的那个想法,认真来对待郑秀莉,给她一个家。

    也许,郑秀莉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对他失望了,自动离开。

    但她离开的那个时候,一定会是他有钱的时候。最基本的,他可以让她有个富足的经济基础,过上富足的生活,不再像过去一样,过的那样辛苦。

    这一晚上,两个人为了这个丧权辱国条约,一直忙到半夜一点,郑秀莉满足地去卧室睡了,把她的行李箱和旅行包,都弄到卧室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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