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了,又没完全完结,特别不舍。
从开书到现在,大概八个月的时间,书里是十余年。
王子俊还在鼓捣他的轮椅,秦浩依然哼着小曲解决琐事,劳累一天回去和老婆女儿一起吃饭……
陪伴许久,这些人都像朋友一样,到了后期,很想参与进他们的生活,看他们嬉笑打闹,看狗大户改造轮椅,看许青俩人切磋,看黑胖子逮人,蹭赵叔一杯茶,在北方小城的一角,度过一个悠闲的下午。
话说这本书开书之前,本来想写另一本科幻来着,后来发现还需要社会推演什么的,工作量太大,需要补充的东西太多,就搁置了,然后开了这本。
也想写古代来着,后来发现我历史也不好,而且最关键的,是我没多少知识,不会造玻璃,不会鼓捣政治,甚至货币体系都不懂,所以写一个改造古代的书,实在难,我无法创作出那种可以改变时代的伟人主角。
所以取了个巧,直接让古代人来这个已经被改造好的现代社会,见识现在的富饶。
来自不同时代两个盛世的人机缘巧合遇到一起,然后发生的一些事。
于是,两个盛世的碰撞开始了。
最终是这样两个……不算太差,也不算太好,有缺点也有优点的两个年代的平凡人,努力生活的故事。
没有升级打怪,没有超能力,没有装逼打脸和什么组织,很简单的一个故事。
八十几年前,有地方在会战,有地方在饥荒,是的,还没一百年,可能因为我出生时便是太平,所以常常觉得那些已经是很久远的事。
现在饥荒这个词已经是历史了。
这应该是个盛世。
……
有人说相比于上本书较平淡,确实,这本书写的是上本书那缺失的十年,互不相识的两个人,怎样慢慢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这个过程是缓慢的,最终变成亲人,花了十年时间。
本就是平淡的,没有天灾人祸,没有经历过失去,自然没有失而复得的喜悦。
如果熙熙攘攘一大家子,走的走散的散,最后只剩下一个不满十岁的幼儿,那时感情就喷发了,只是那样不太合适。
因为我本也是这样,从来都不信什么一见钟情,所以不会有主角俩人一见面就爱死爱活,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开始疯狂撒糖那种事。
这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不是单纯的为甜而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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