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欲在天街开书屋(2/2)
作者:列夕

    经过了妖域无酒送人的尴尬,眼下的他花了五百灵石,买回了整整五十口大水缸,决心要将往后五到十年的酒一次酿个够。

    写了无数个日夜身旁早已堆满了书卷,酿了数日的灵酒小院的屋檐下面堆满了大小不同的酒缸。

    他只是在天街上逛了二圈,才发现这里的修士喝酒,而且都是用灵石计算的。

    一想到灵石他便想起了蛮荒定安城的醉生梦死酒坊。

    他决定在天街上开一家书店,做一个有气质的书生,买我写的条幅,送一小瓮灵酒。

    想到这里,他觉得可以跟自己的师傅商量一下,将小院开一个门洞,建造一间店铺,这样也不用去天街上重新租店铺了。

    从落霞山上便开始苦练书法,李修元对自己的字很有信心。

    在蛮荒的定安城中他开了一家酒坊,现在他想在这天玉城的天街上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书屋,一家既卖字也卖酒的书屋。

    “看来,我的酒得卖给那些有书生气质的修士,太粗鄙的修士不卖也罢。”

    如此暗自得意,却发觉这种快乐无人可以分享,真正是锦衣夜行的孤独。

    在定安城他至少还可以跟李秋水聊上几句,偶尔西门小雨过来陪自己喝了三道茶,到了天街才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也不知道师傅何时才来......”

    一晃已经是半月过去,不负责任的师傅连一次都没来过,李修元攒了一肚子的疑问想要傾诉。

    想到这里,李修元忍不住摇了摇头,放下手中的狼毫,然后推门而出,迎着初升太阳沿着天街边上一溜的店铺逛了过去。

    ......

    “师傅,我想把这小院打一个洞,开一个小店挣钱......”

    吃饱了肚子溜达一圈回来,李修元终于见到了久不出现的师傅大人。

    “开什么店?你很缺钱么?”莫无心点着了桌上的火炉,打算烧水煮茶。

    李修元拉着他的手笑道:“开一家既可以卖书,又卖酒的小店,您看我都酿了一院子的灵酒,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挣钱了。”

    老人一怔,看着堆满了屋檐下的酒缸问道:“这些都是酒?都是你酿的?味道如何?会不会有人过来买啊?”

    李修元点头回道:“我酿的酒保证你喜欢,话说我这酒可是要卖给有文化的修士,太鄙的修士不卖也罢!”

    老人听完一乐,笑道:“你还有讲究啊,要多少灵石装修?为师给你。”

    李修元摇摇头道:“灵石先欠着,等我卖了酒才给工钱。”

    这个时候的李修元可不敢说自己身上不差钱,万一被这老头没收了,自己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老人点头回道:“既然你喜欢折腾,那就弄吧......你这酒都酿了许多,这是势必一举成功的样子啊?”

    “师傅放心,我这最便宜的酒,也得一块灵石一小瓮。”想着天玉城的修士不差钱,李修元心道这价格得定好些,否则肯定不够卖。

    “这么贵啊......那店名想好了没有,为师找人给你做。”老头暗自思量,这一院子的酒卖出去得挣多少钱?自己捡到宝贝了。

    “名字早想好了,就叫天香书屋,如何?”

    “天香书屋?你这名字好大气,想要吓死人喔......行,我找人给你做牌子,这要不了几天的功夫。”

    老人看着他笑了起来,没想到自己在山间捡来的一个小徒弟,不仅会酿酒,还要开书屋,他突然有些期待这美酒开缸的那一刻了。

    “你打算何时开张?我好替你准备这牌子。”老人继续说道。

    “再过五天,行不行?先卖字,九天后再卖酒......”李修元看着他,使劲搓着双手,心道是打那道墙才好。

    老人点头回道:“那便五天后吧。”

    两人聊完开店的事,李修元想起了自己的修行,看着老人轻声问道:“师傅,您领悟了火焰剑势吗?”

    老人一惊,看着他问道:“怎么了?难不成你想修炼火焰剑意不成,你在下界也用剑?”

    李修元憨憨笑了起来,取出自己的若水木剑,递了过去。”

    老人接过木剑,轻声说道:“剑名若水?看来你已经领悟了若水剑意,只是你为何找人帮你铸一把铁剑,这木剑能杀人么?”

    李修元叹了一口气,笑道:“铁剑以后再说,我用这木剑练习挺好了,请师傅教我火焰剑意。”

    老人看着他摇摇头,回道:“我跟你一样,只领悟了水之剑势......之水火不容啊,只怕你难以如愿了。”

    李修元一呆,心里顿如大冬天身上给人浇了一盆冰水,看着老人怔怔地说道:“弟子有不得不修炼的苦衷,还请师傅成全。”

    老人看着他叹了一口气,指着身后的书架说道:“这书架上倒是有一些修炼剑意的书籍,你自己慢慢研究......待你筑基之后,我让人带你去无尽火域逛逛,感受一下火之意境。”

    “无尽火域?谢谢师傅,我一定加倍努力,争取早日筑基......”

    李修元握紧了拳头,便是自己的师傅不能教自己,但他相信以自己的悟性,只要去了那无尽火域,当能感悟一丝天地之间的火焰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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