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这样了。
“等调查组过来就行了。”
……
调查组终于了,隔了整整半个月……这个效率把整个纽约警方都吓到了……你们为什么不过完圣诞节再来呢?
对此,调查组方面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当然,纽约警方也没有资格问这个问题。你要有不满去投诉去呗。你看上面管不管。
这个态度把警方气的够呛。
特么的,尼克·弗瑞这么重要的罪犯,你们不闻不问的丢在这里半个月,还特么一点说法都不给,这是拿我们纽约警方当冤大头?好,给老子等着!
纽约可不是乡下地方!
不是你们你们这帮华盛顿人可以随便欺负的。
当天,纽约的市长就直接拨通了白宫的电话,对于联邦政府的不作为感到伤心和震惊!特么,这是处理事情的态度?
纽约市在整个美国的地位,这根本不用说。这就是全美的中心!
别提华盛顿,或许华盛顿人自己会以为,自己是全国的中心,可实际上压根不是这么回事!
有个说法是对所有美国人来说荣誉最高的四个位置:美国总统、联储主席、纽约市长、if主席。
纽约市长在美国政坛的地位非常重要。纽约市作为美国最大的城市,其市长不仅在地方治理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而且其政治影响力也超越了城市范围,对美国政坛产生着显著影响。纽约市长的选举和政策动向常常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
纽约市长的政治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城市治理上,还体现在其对州和联邦政治的影响。例如,现任纽约市长可以通过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策主张,影响州议会和联邦政府对纽约州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纽约市长的竞选方式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历史上,纽约市长曾有共和党和民主党背景的候选人胜出,显示出纽约市政坛的两党竞争格局。此外,还有独立候选人尝试挑战传统两党对选举的垄断,如迈克尔·布隆伯格就曾以独立候选人身份胜出。
纽约市长的家族背景和政治色彩也是美国政坛的一部分。例如,白思豪家族在纽约政坛具有显著影响力,其政治立场和政策主张反映了纽约市政坛的多元性和包容性。
综上所述,纽约市长不仅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政治影响力还超越了城市范围,对美国政坛产生着显著影响,是美国政坛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角色。
纽约市长的话,就算是美国总统也不能随意忽略。
因为它代表了一个庞大的势力集团!
这个还算好,毕竟大家都是一个体系的人,纽约市长也不是不能理解尼克·弗瑞的重要性。
所以指责归指责,但也只是一个过场,大家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难道美国总统还真的要跟你纽约市长道歉?
可之后凯的电话,就不是那么好糊弄了。
“我说你们在搞什么?尼克·弗瑞没抓到的时候,你们一个个的天天催促要抓到这个混蛋,可好了,我们把他抓住了,你们又唧唧歪歪,这也不行,那也不好,拖了特么半个月!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凯就比市长要简单明了的多。
本杰明自然也没办法打官腔:“哎……这件事,真不怪我。下面的人勾心斗角,我能怎么办?知道么,华盛顿这边已经发生了几起非常恶劣的暗杀事件,都是因为尼克·弗瑞那个混蛋闹的。我只是总统而已,凯。我不可能压制住他们,让他们不为了自己的利益争斗。”
这话说的就可怜了,美国总统这个名号,听起来非常唬人,觉得全美国都是他说了算。
在世人心目中,美国总统是一个很有权力的职位。美国的总统不仅是政府首脑,还是国家元首,象征着国家的形象和尊严。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所以,美国总统代表美国处理国家事务。他是白宫的老大,是内阁的最终决策人!
可实际上呢?
每隔四年,美国都要进行一次轰轰烈烈的选举。在选举的那一年里,候选人比国内的网红还要火,出镜率极高。马不停蹄地去各地演讲、参加电视辩论,到处都是他的身影。一旦当选上总统,则由众多保镖护卫,官方摩托车队开道,经过的城市街道必须戒严,成群的记者蜂拥而至。威风凛凛的表象并不代表美国总统就具有超乎一切的权力。别看美国在国际事务上,呜呜咋咋,指手画脚,对他国领袖,颐指气使,但是,在国内,总统就是一个物业经理。
比如说某宝,他在国际问题上满口胡诌,全世界把他当成娱乐明星看。美国国会认为,总统能说会道,刷刷存在感也没什么不好。你看历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克林顿、里根、除了小布什讲得不怎么利索,其余全都是演讲高手。说到这里你看,掌握演讲这项技能,有多重要?现在还在疫情期间,大量公司倒闭,很多人都丢掉了工作,找工作很难。不如学习学习演讲,准备随时应聘总统职位吧。
有人说,美国总统管理着美国五十个州呢!
可实际上呢?
这个观念很有问题,美国的体制很特别,他没有权力“管”这些州!虽然贵为总统,但对美国五十二个州的人事和行政事务没有任免管辖权。总统管不了各州长,州长也管不了其下各县市长。
美国总统有5项权力:
任免权:任免联邦政府官员的权力;
赦免权: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有权对危害合众国的犯罪行为发布缓刑令和赦免令,但弹劾案除外。(弹劾案,总统也无权赦免);
参与立法权:总统的立法权体现为三个方面:立法倡议权、立法否决权和委托立法权;
外交权:派遣驻外使节、接受外国使节、缔结条约三项重要权力;
军事权:军事权包括统帅权和宣战权,《美国宪法》让国会与总统共享军事权,即国会有权宣战和建立、维持军队,总统则统帅和指挥军队。
举个例子,罗斯福总统早就跃跃欲试,想要参加二战。但他自己说的不作数,要等到日本偷袭珍珠港后,才获得了国会的认同。但是这一些小规模的军事行动,比如说要去哪个地方投点炸弹什么的,或者把航母编队开到某个地方,显摆显摆美帝国的军事存在。这些小事情,总统是可以直接拍板的,比如说奥观海就拍板了对拉登的“关灯行动”。
美国宪法规定宣战权归属于国会,但实际上,美国立国至今,对外动武应该超过200次,但是实际宣战不到20次。
美国总统的权力:看上去很大,实际上很小。
他们的权力被制约的非常严重,甚至可以说,一个总统的实权到底有多大,还真的要完全看总统个人,如果这个总统能力出众,又加上天时地利人和,那自然没说的,权力大的惊人,比如罗斯福。
可更多的总统,基本上就是个吉祥物,能自主做决定的东西并不多。比如很多不怎么留下姓名的总统。
本杰明算好的,他的威望可以保证他的权威,可即便是他,也没办法控制下面的利益集团,这是一定的。
“我不管,你必须马上把尼克·弗瑞带走,我不管你带他去哪,就是别留在纽约!!!看看这帮混蛋,把纽约已经搞的乌烟瘴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