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白昼之雨》道具设计(5.30)(2/2)
作者:黄油奶酪
毕竟基本不会有人——再冒犯一句,哪怕你看的某些小电影都不这么拍——会知道、了解、预想到,在强暴的过程中,受害者会来月经。
所以莫森那一脸扫兴是如此的、如此的真实而丑陋。
一条黏血的卫生巾,改变了本该作为“剧情信息”的强暴戏码的性质,将其承担的戏剧色彩尽数剥离,也使得观众接收到的东西从“情节需要的虚构信息”变成了“违反道德法律的真实案件”,而后者往往是令人不舒服并避之不及的。
《白昼之雨》里着实有太多这样出其不意,仔细一想又真实到很俗、很土、很丑的设计。
譬如莫森与巡警的搏斗过程中,巡警用力掰着莫森的手,让他手里的厨刀被甩飞出去,掉在地面。而莫森则在两人一起摔倒之后,直接四肢着地,宛若野兽一般爬着去捡他的作案凶器。
真是……很少见这么不忍直视的打戏(褒义)。
太丑,太low,也因此更加现实。因为现实就是这样,有很多一点儿也不美、不帅的东西。
再譬如,莫森反杀的关键:筷子。
曹昊和苏琪登门之前,莫森还在吃盒饭。饭菜有荤腥,并且荤菜里有鱼肉,所以莫森使用的一次性筷子是“尖头筷”,这种筷子的顶端比常见的圆头筷要尖锐很多,是专门为吃鱼挑刺设计的,有些店家打包外卖时就会根据客人点的菜式换成相应的筷子。这是绝大多数观众都没注意到的前提。
之后,曹昊与莫森厮打,茶几因此被带翻,黏糊糊的饭菜撒得到处都是,筷子也狼狈地滚落在附近,一片狼藉。
再然后,曹昊用铁锹死死地压制住莫森,莫森余光瞥见筷子,他的判别方式非常野兽化,朴实直接,“只要是尖的就是武器”,就像厨刀,就像筷子。
是以,莫森一把抓起筷子,用它扎进了曹昊的侧脸。
别的不说,曹昊的脸颊肉被筷子深深地刺进去的特写,实在看得人呲牙咧嘴,一瞬间幻视诸如剔牙时牙签扎到牙龈、往上拉拉锁卡到下巴、脚的小拇指撞到柜脚、刮胡子但拿着刀片的手一滑、放下二郎腿时被电脑桌底下的金属键盘抽屉边缘剌出血口,等等等等。
相当真实的生活之痛……是吧。
其实换做别的影视作品,这里莫森急中生智用的至少会是一支笔、一支发簪什么的,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它们更“戏剧”一点,或者说直接点,显得更有逼格。
但《白昼之雨》反其道而行之,随处可见的筷子,成了莫森反杀的利器。
类似的“武器”还有跳*。在前置剧情里,它只是田刚买的一款成人小道具,作用是为表现“田刚早期还拘谨腼腆,后面知道女友性经历丰富便有了这些恶俗的花花肠子”这一剧情。
结果没想到,在最后莫森与田刚来回撕扯的时候,这个小东西居然也成了一个随手拿来的“武器”。田刚用它的绳子勒住莫森的那个画面,实在是非常的……荒谬,我都说不上来当时自己是什么表情,可能是流汗黄豆吧。
那么紧张刺激的互搏场面,冷不丁出现跳*,并且田刚还在异常认真地用这玩意儿跟莫森拼命,真是意想不到的call back,实在让人汗颜。
又应了那句话,现实就是这样,狗血,荒诞,丑陋,可笑。
2300+,发出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