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打破枷锁(2/2)
作者:佯忘

    按照齐誉的想法,是很有心判他们离婚的,不过,这里面却有个前提,那就是要尊重妇女的本意,所以,他刚才才会那样的问。

    “叶氏,回答问话……”

    “嗯……一切全凭大人做主……”憋了好久,叶氏才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这是没有主见的表现,还是直接放权?

    无论是哪种,这活都得接下,被人信任是种幸福,绝不能辜负。

    “好!”齐誉郑重地点了点头,应下。

    这么一来,叶氏便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了知府大人一人身上,其兄即使心有不满,也不敢明着说出来。

    既如此,那就做个判断吧。

    就当下的离婚制度来讲,大致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种叫做休妻。具体来说就是,男方以妇女有违七出之条为由,而一纸休之。而七出者,为:一无子,二邪淫,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可以看得出,关于休妻这块,男方拥有着绝对的主动权,女方却是没有半点拒绝的权利。再从预后上说,被休的女子因为声誉狼藉,现实中极难再嫁。

    第二种方式叫做和离,顾名思义,和离是秉承着以和为贵的原则进行的离婚。男女双方都无异议后,便可在家族的见证下落下文书,从此,两方就再无恩怨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家族人员,也可以来官府办理。

    就理论上来说,和离之后的妇女是可以再嫁的,但是,这仅仅限于理论方面。

    不过,以上的这两种方式却有一个共同点特点,那就是,必须男方在场才能进行。再看看现在,被告人石某故意躲着不来,寻的就是这么一个律法上的空子。

    读书人懂法,也很善用,不过,这回却是用错了地方。

    因为,除了以上这两种常用方式之外,官府手里还握着一种极为少用的判离婚的权利,其名叫做‘义绝’。而齐誉,就打算行使这项特殊权利。

    这里所说的义绝,并不是指夫妻关系是否达到恩断义绝的程度,而是一条有律法依据的标准红线。

    针对男方的部分而言,夫若殴妻之祖父母、父母,以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等,皆可被判义绝。官府只需判定事实,便可依法做出裁决,并不需要男方做出表态。

    据案情显示,被告人石某,因推搡其岳父并以致其气愤而死,这明显已经达到了律法红线,可判义绝。

    判!

    此外,那副棺材钱也必须由石某出。若不是因为这是民事诉讼案,齐誉都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格来说,石某虽然闹出了人命,却不属于故意杀人,所以,没有律法依据将他收监查办。

    不过,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

    言归正传。

    齐誉雷厉风行,说办就办,须臾之间就当场结案了。

    在判罢后,叶氏的兄长忧心忡忡地说:“如今被判了义绝,我妹子以后该如何过活呀?”

    意思就是,谁来养她。

    “愚人之见!”齐誉先是瞪了他一眼,转而又对那妇人说道:“你勿忧,再过上一段时间,本府就会下令成立纺织工厂。到了那时,你就可以进去务工以赚取劳资。若谁敢阻拦于你,你就过来禀报,本府会替你做主的。你要记住,每个人都有一勤劳的双手,只要不懒惰,何愁养活不了自己呢?”

    而后,又是一番激励之词。

    叶氏虽然有些患得患失,但还是点头表示认可。

    知府大人已经为自己想好了退路,并还亲口说出了替自己做主的话,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

    退堂之后,齐誉特地将礼房经承刘实诚给叫了过来:“这个石某人道德败坏,毫无悲悯之心,着实让我感到憎恨。这样,你马上上书至省府衙门的礼房处,设法剥夺掉他的秀才身份。”

    啥?废人功名?

    这一招可够狠的!

    刘实诚却有些可惜的说:“大人,我琼州的读书人本来就少,如今还要故意废之,这对……咱们的文教政绩非常不利呀。”

    在政绩和民生面前,哪个更为重要呢?

    该取舍的时候,就得做出取舍!

    齐誉一脸决然,道:“那些所谓的政绩,只是做给上面的人看的,我还真不在乎!”

    “真废?”

    “真废!”齐誉点点头,又气咻咻道:“像他这等道德败坏之徒,留着他的功名有何用处?废了也就废了,毫不心疼!我琼州是缺乏的乃是真正的人才,并非是那些道貌岸然之辈。取才应有道,宁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

    “呃……是!”

    “……”

    安排好了这些琐事之后,齐誉又再次捧起了案上的两份状纸。

    再读不难发现,那文中措辞严谨,思路清晰,笔墨文采相当斐然。

    也正是因为这样,自己才能大致一阅便知晓到案情的梗概,做到了然于胸。

    没想到我贫瘠的琼州,居然还藏有这等才女!

    要不,也挖过来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