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八章 死间计!(2/2)
作者:张通明

    “让方蛇来见我!”

    “是!”

    一炷香之后一个身材不高身形精壮,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男人走进了徐兆杰的房间中,如果说没有脸上这道刀疤,这个男人长相可以说是十分普通,放在人堆中根本找不到,不过仔细观察却是可以发现,这个男人眼神却是像蛇一样阴冷,毫无任何感情存在!

    此人便是方蛇!

    一个活在徐兆杰阴影下的男人!

    来到徐兆杰的面前,方蛇没有说话只是躬身行礼,而徐兆杰也是直接说道:

    “曹家,尹家,辛家他们参与到这次事情中了吗?”

    面对徐兆杰的问话,方蛇平静的开口说道:

    “目前没有表明这三家参与到了这件事情中,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件事情和统调处有关,不过据我猜测这件事情多半有那几个大家族的影子!”

    听到这个结果,徐兆杰脸色又是阴沉了三分,他就知道单凭刘家翟家那些余孽翻不起这么大的浪花,能在一天时间里发动对千虎卫所有高层的刺杀,背后肯定是有人组织图谋的····························

    而在如今的淮南的地面上,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也就是那几个根基深厚,人脉广泛的大家族了!

    而这几个大家族也是有理由这么做的,在入主淮南之后为了能够对抗奉武军,一统整个大周南方,徐兆杰也是打算效彷叶明盛在淮南推行改革,而这改革无疑是在动这些以世家门阀为代表的士绅阶层利益。

    虽然改革的阻力非常大,但是在镇南军武力镇压下,改革还是按部就班的进行,本来按照这个情况,待到一两年时间过去,改革发挥了效果,镇南军实力也将会大大增强,到时候一统整个南方也不是梦想!

    然而几个月前的冀豫之战,以镇南军的惨败而结束,这场惨败不仅让镇南军损失数万兵马,跟随徐兆杰多年的精锐被打掉,更是在政治上重创了徐兆杰和镇南军的威信!

    那些原本在镇南军武力镇压下世家们也是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徐兆杰推行的改革也是越来越难以进行,再加上统调处躲在暗处扇风点火,今天暗杀你一个官员,明天支援给淮南土匪一批粮草火器让他搞破坏,这些阴损的小手段无疑是让徐兆杰十分的头疼。

    所以徐兆杰早就想要杀鸡儆猴,震慑一下这帮心怀鬼胎之人了······························

    正巧这个时候徐奔雷查出了刘家翟家和统调处暗中勾结,所以徐兆杰也是顺水推舟杀了这两家三族总共三千多人,这三千多人一杀效果果然很好,淮南地面上果然安静了很多,就在徐兆杰以为可以松一口气的时候,却是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很明显此次针对千虎卫高层的刺杀行动,就是淮南这几个大家族的报复行动,这些家族经过了几十上百年的联姻,彼此之间联系非常的紧密,而刘家翟家三族被杀,也是让这些大家族们难免生起了兔死狐悲之感,他们生怕成为下一个刘家翟家,因此可能已经暗中抱团了!

    想到这里徐兆杰心中也是有些后悔,不应该如此简单粗暴的对待刘家翟家,他当时被淮南的局势搞的有些焦头烂额,再加上身体上的病痛,所以那个时候做出的决定,也是被情绪所左右!

    见徐兆杰不说话,方蛇眼中闪烁了一下说道:

    “大人,我认为这从一开始就是统调处布下的奸计!”

    此话一出顿时吸引到了徐兆杰的目光,他皱着眉头沉声说道:

    “方蛇,你是什么意思?”

    迎着徐兆杰的目光,方蛇平静的开口说道:

    “侯爷我调查过了,徐大人抓获的那个统调处副百户宋朝生有问题,徐大人用以要挟他开口的那个小妾,其实早就和别人私通了,而宋朝生的那个儿子,也是小妾和别人所生·························”、

    听到这里徐兆杰先是一惊,然后也是勐然意识到了什么,而方蛇则是讲出了他的心中所想。

    “侯爷,我认为统调处用这个宋朝生跟我们玩了一出死间计!宋朝生此人多半是故意被我们抓到,然后在故意卖出小妾儿子这个弱点,让我们信以为真,接着统调处借他的口,来让我们知道刘家和翟家和他们勾连的事情!”

    说到这里方蛇则没有在说下去,但是眼神中满是懊恼悔恨的徐兆杰却是知道他想要说什么!

    统调处就是算准了他徐兆杰的性格,所以故意用这样的手段来推波助澜,让他徐兆杰杀了刘家翟家满门!

    如此一来徐兆杰虽然完成了杀鸡儆猴的想法,也是出了心中一口恶气,但却也是让淮南其他的士绅门阀同仇敌忾,接着现在统调处继续拱火,联合这些家族刺杀了徐奔雷等人,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让矛盾变的不可调和。

    如此一来即便镇南军还能够保证对淮南的统治,但是也会陷入到剧烈的内耗中不可自拔,找这样继续发展下去,用不了几年时间恐怕不等奉武军南下进攻,镇南军或许就会不攻自破!

    想到这里徐兆杰遥望着北方,咬牙切齿的低声喃喃道:

    “叶明盛你竟然能够想出如此恶毒的奸计!老天爷你怎么不开眼把他收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