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远程攻击,神将猖兵是完全吃亏的,来自天宝十三年的它们,也没有任何应对火器的经验。但不同于蒸汽甲胄,神将猖兵的致命点只在面甲上,胸膛被刺穿,腰腹被轰烂,都无法让它们失去作战能力。所以一时间,即便蒸汽甲胄一方优势极大,也没能快速把神将猖兵们吃掉。
铛啷!
唐刀刺剑交抵在一起,两具风格迥异的铠甲重重相撞。双方正拼死角力,另一具【火枪手3型】却从背后摸了上来,别称“罐头刀”的圆筒手铳往凤翅盔上一顶,扣动了扳机。
砰!
蒸汽裹挟着红白相间的浆液碎骨,狂涌而出。
却是在开枪的刹那,陈酒用【借花献佛】和猖兵置换了一下位置。
猖兵身高足有两米五,远超陈酒,大号破甲锥弹便直接从陈酒的头顶一滑而过,贯穿了对面蒸汽甲胄的骑士盔。
陈酒腕子一翻,
刀柄在掌心打了个旋儿,刃口向后戳穿板甲,蒸汽与鲜血顺着血槽一同涌流。
“开火!”
上百颗子弹狂风暴雨般倾泄而来,将摇摇欲坠的蒸汽甲胄射得千疮百孔。
硝烟散尽,那袭山文甲却已经踪影全无。
取而代之的猖兵默默抬起覆甲巴掌,抠下嵌入护心镜的几颗变形弹头,揉花生米似的,在掌心里捏成了一团铜疙瘩。
而另一个方向,
陈酒双脚刚一落地,心中突兀警铃大作。刀口尚未抬起,他的脑袋向后重重一仰,幅度之大令脊椎都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声音。
“嘶……”
陈酒眼冒金星,眉心抽痛。
他顶着强烈的眩晕,几下折冲腾跃,将渺小背影埋入乱战的甲胄群里。
要不是刚刚在剧烈炮火中被炸得稀巴烂的唐猊甲恢复了些许,汇聚在眉心挡住一记,只怕这颗子弹已经掀开了他的头盖骨。
又是狙击。
而且,是提前锁定了方位的预判狙击!
……
“阿多斯,你是怎么知道,东方巫师会出现在那个位置?难道你有吉普赛血统么?”
“首先,我的伯爵血统纯粹而高贵;其次,血统无法带来胜利,但头脑可以。”
锥头子弹被一只裹着厚茧的拇指压入枪膛,喀拉一声栓响,裹着披风的士兵的眼神变得如鹰隼一样锐利。
“咱们可还没胜利呢。”旁边的人提了一嘴。
“是啊。为了战胜对方一个人,法兰西军队已经付出了太大的牺牲。”
阿多斯叹气,“我在欧罗巴打了八年仗,在非洲打了三年,又在西伯利亚打了五年,还是头一回遇上这种人……额,这种东西。他的骨头能硬抗炮火,恢复速度比壁虎更离谱,在持续运动状态中,我的视力甚至跟不上他的脚步,就连蒸汽甲胄也挡不下他的冲锋……这个巫师简直像是人型的罗刹妖王,活化的埃及石鬼面。”
“不止。”
旁边的人将望远镜筒压在高挺鼻梁上,嘴里啧啧称奇,
“那个巫师的脑门明明挨了一枪,居然一点儿伤都没有,太不可思议了。我甚至都要怀疑,他的额头上有魔鬼的吻印……”
“那我下次会打他的眼睛。”
阿多斯一侧头,瞄准镜里映出陈酒的脸庞。
第三十四章 五分钟(下)(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