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督抚大臣要办一件事,往往要从县一级开始逐级上报,到他们手上最快有时也要数月。
而为了起到互相节制的作用,朝廷还常常在一个职位上设置数人,最后各个官吏均懒于从事,导致一事无成。
比如清初漕运每年四百多万石,运米本来是商人的事,朝廷却设总督一级的官员办理,沿途各舱搬丁、搬运船丁等多达十万人。
由于冗员过多,致使每担米的运费高达十八两,仅漕运一项,国家每年要支付千万两白银,成为财政上的一大负担。
而且冗官、冗员过多,也会严重败坏官场风气。导致在职官员大多委琐因循以自保,而等待上位的官员则拼命钻营。
如此上行下效,自然令官场黑暗无比。所以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
至于胥吏就更多了。
据史料记载,清朝中期,直隶省大县胥吏一千余人,小的也有数百人、百余人。
乾隆年间,有的知县下乡验尸,带着仵作、刑书、门印、签押、小使、六房、三班,以及本官仪卫、皂隶、马仆、轿夫一同前往,多达一百多人。
而这些胥吏大多是没有正式编制的,也就是说县里不会发给工资,最多只是管饭而已。
如此一来,那些胥吏要想赚钱,自然是想方设法,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甚至盘剥百姓,敲诈勒索。所以古代才有“无吏不贪”之说。
……
因此项南才要改革官制,一来明确各部官员的职能,免得有事没人做,出错没人背;二来解决胥吏的问题。
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完成,既不造成工作积压,也不造成人员闲置。
这样一来,多出的胥吏就不允许再有了。往后每查出一个胥吏,就直接找官员问责。
另外就是给胥吏提升的渠道。
胥吏之所以有“无吏不贪”之说,除了没有编制,没有工资之外。另一个原因,就是胥吏不能升职,甚至连科举都不能参加。
明太祖朱元璋专门立法,把皂隶、马快、步快、捕役等胥吏与倡优等行业一起,列为贱民,这些胥吏及后代不得参加科举。如有违反,杖责一百。
清朝时候对胥吏稍微开恩,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考试出职,但所获得的职务最高不能超过九品。
胥吏的升迁之路被堵死,又没有工资领,那除了以权谋私、营私舞弊之外,也没得可做了。
毕竟胥吏虽是朝廷不入品级,比芝麻绿豆还小的人物,但在老百姓的心中,他们却都是手握重权的大人物。
单是看城门的兵丁,都敢肆意勒索过路的百姓、商贩,不给个过路钱,不留下点什么,都不让从城门过。可以说是雁过拔毛,大粪车经过都得先尝尝咸淡。
所以他们对百姓伤害也最大,因此才有“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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