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莉也在和老教父一起看电视。
听完新闻发布会的结果,老教父就离开沙发,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淅沥沥的小雨,陷入久久的沉默。
“马罗尼在做什么?”依旧细声细气,却带上了沉重的疲惫。
哈莉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莉莎机灵,走到门外对黑西装耳语几句。
嗯,莉莎是一位柔弱恬静的金发意大利女孩,二十四五的样子,长相甜美,气质柔和,有一种古典的质朴美。
不是古典贵妇,而是古典气质的农妇。
很纯,很无辜,很勤劳,很能吃苦。
她是老卡麦的新女友。
至少哈莉这么认为的。
老教父喜欢养鸡,经常步行到老街寻新品种的鸡。
几天前路过公园,第一眼见到喷泉台阶下哼歌的莉莎,就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第二天,莉莎被雇佣回来做了他的私人保姆。
莉莎也不负所托,把老教父服侍得非常好。
不是性方面,而是生活起居、饮食穿衣,正是硬不起来的老头子们的最大软肋。
连哈莉也喜欢她做的意大利小点心。
没多久,西装男走到老教父身后,低声道:“阁下,马罗尼在大肆欢庆。”
“唉,他有理由庆祝,这一局他赢了。”这句话是对着哈莉说的。
莉莎很乖巧,每次谈公事时,她就以最不引人注意的方式退出谈话圈子。
如果是在来到法尔科内庄园之前,哈莉会觉得,这一局,两人至少平分秋色。
现在她明白,老教父的确输了。
法尔科内当然算不上白道,但他现在的产业正在逐步正规化、合法化。
说白了,如今有钱了,老教父想洗白上岸。
按照他和马罗尼两人间的默契,正规生意归教父,即便杜萍那样高利润的买卖也归马罗尼。
毫无疑问,开发阿卡姆是正规生意,理论上是法尔科内的食物,马罗尼却成功捞过界,分走一半。
“哈莉,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输吗?”老教父问。
哈莉眸光一闪,缓缓道:“因为他们不想让你赢。”
老教父笑了,“为什么不想我赢?”
“因为你也捞过界了。”哈莉沉声道。
“说说看。”老教父笑容微敛。
“一只炭烤全羊,肋排为极品,大腿肉次之,羊背肉再次之。
BOSS你的路子没错,从只能在垃圾堆里寻骨头的野狗,一步步成长......从狗变成仆人,从仆人到登堂入室,坐上餐桌......
你一直在成长,也一直目光长远,嘴里吃什么肉,眼睛就一直盯着比之更肥美的那块肉。
现在,你吃腻了羊背肉,想尝尝羊腿肉,可问题是,羊腿和羊肋排都有主人。
更重要的是,食用羊腿和羊肋排的人,世袭罔替,有一个独立的小圈子。”
老教父眼神黯淡,像是一瞬间老了十岁。
哈莉叹道:“BOSS你已经爬到圈子外权力的顶峰,上不去了。”
“哈莉,你真聪明,这番道理我想了几十年才想明白。你跟在我身边才区区一个月,就能看得这么透彻,后生可畏啊!”老教父苦笑道。
“不,你之前不是想不明白,而是不肯明白,你不甘心。”哈莉幽幽道。
“与刚来庄园时的稚嫩相比,你现在就像换了个人,或者,换了一双洞察事物的火眼金睛。”老头又笑了。
“都是BOSS教得好。”哈莉神色真诚道。
老头摆摆手,“我可不止教过你一人,比你聪明的也不少,但他们都不如你看得透彻。”
晚饭的时候,老头从酒窖里取去一支92年的托斯卡纳红酒,喝红了老脸,就开始对哈莉讲哥谭过去的故事。
“你知道吗,早在我成为哥谭嘿道皇帝之前,就有人对我说——卡麦,如果你是我儿子该多好,你会成为哥谭真正的皇帝,可惜你不是,未来你会前途无量,但你终究会遇到那一道永远也爬不过去的砍。”
“嘿嘿嘿,在半个世纪之前,他就预言到我今日的遭遇。”他醉眼朦胧地哈哈大笑。
“谁说的?”哈莉好奇道。
“托马斯·韦恩!不是你绯闻男友的父亲,是上上上一代韦恩家主。
那时候,他才是哥谭帝王。
唉,之前的托马斯只能算家犬,连守家之犬都算不上。”
“那个托马斯黑白两道通吃?”哈莉饶有兴趣道。
老教父掰着手指头数道:“哥谭黑邦是他的小拇指,市警局是他的无名指,检察院是中指,州议会为食指。
控制哥谭经济命脉的韦恩集团,算他的大拇指。
除了这五根手指,他还手握两件锋锐武器,圣公会(教会)和猫——”
一个禁忌的名字出现在脑海,老人清醒了几分,顿了顿,才道:“你试想一下,这样一只擎天大掌拍下来,谁顶得住?”
对未尽之言,哈莉故作不知,跟着感慨道:“真正的一手遮天啊!”
“是呀!”老教父叹息,“可惜他儿子帕特里克是个混球银棍。”
“银棍......”哈莉表情古怪。
“奇怪吗?我觉得布鲁斯·韦恩未来八成也是个花花公子。”
第114章 换地盘(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