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介书生,他也算活的比较久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
范修二十五岁考中秀才,之后又继续考了四十五年举人,参加乡试十五次,次次落榜。
这平阳城都快成了他的第二故乡。
尽管过了年龄,但老人家倔的很,每次乡试开考,还会赶来这平阳城凑热闹。
看着那些朝气蓬勃赶考的学子,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十年寒窗苦读无人问津,一朝高中举人门庭若市。
考取功名,成了无数读书人唯一的目标。
为之奋斗,为之头悬梁,锥刺股,为之疯魔。
范修始终是放不下,即便垂垂老矣,命不久矣。
即便一只脚都踏进棺材板里,他还是期盼有高中举人,出人头地的一天。
开窗见残花,
夏日无新芽。
平阳五十载,
蹉跎生白发。
不经他人苦,又怎么真正理解别人心中的悲伤呢。
这首诗虽然简单,却很好表达出了范修对自己一生的感叹。
这时候,王大力才算略微理解范修心中的苦闷。
人生在世几十年,时也命也谁都说不清。
有的人就是运气好,坐在风口,一飞冲天。
有的人辛苦拼搏半辈子,还是只能在最底层默默的负重前行。
找谁说理去。
找不到呀,气运这事,老天爷都管不了。
王大力也不禁想起了自己前生。
接近而立之年,却也只能混迹在富土康之中。
累死累活挣点工资。
交了房租水电费,扣除人情来往,再有点娱乐活动,一个月下来,攒不下多少。
说好一起奋斗的那个她,也不辞而别,去了他乡。
辛辛苦苦工作,攒了点钱想回老家买房,却发现房价跟坐了火箭一样蹭蹭上涨。
钱越攒距离首付反而越遥远。
唉,人生苦短。
还是在大商帝国做个小小的货郎担安逸。
不用每天拼死拼活,看老板脸色,也没有赚钱买房那如大山一样的无形压力。
一个字,就是安逸。
再看茶楼里。
范修倾诉完自己的人生,心情似乎好了一些,也不在长吁短叹。
只是,王大力知道,范修根本没有放下。
王大力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一首诗。
便拿起笔墨纸砚写了起来。
昔往……
写到这,扔下笔不写了。
范修在旁边看着,王大力实在下不去笔。
他写的毛笔字实在太丑,难登大雅之堂。
相比之下,范修那首诗的字就颇有大师风范。
笔走龙蛇,刚劲有力,十分美观。
毕竟人家写了几十年,天天写,日日练。
“范大人,要不您给我代笔?”
王大力一句大人,给范修喊的老脸笑容灿烂,就像秋天里绽放的老菊花。
“掌柜的你念吧,我来写。”
老人拿起毛笔,王大力缓缓念出一首诗词。
昔往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此朝夕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声落,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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