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赖……赖上了(2/2)
作者:胜过所迫
    古人云:人生好赖活,切莫进监牢,切莫进空门。

    但是这个时空的监牢真的不像后世电视里演的那样,对女性的压制,对男性的拷打,还有非常恐怖的老鼠,蟑螂和饥饿寒冷。

    国律一直有规定,在监牢里面的犯人都有基本的吃饭穿衣的权利,劳改犯还有农忙假及回家探亲福利。

    所以如果不动刑罚的前提下,覃锦元只要赔银子了事,还真的不会受到什么大的刑罚,顶多遭点罪,累个几天。

    覃锦元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哪里会去修什么路?

    这要给盛京的一众兄弟们知道了,还不成为一生的笑柄,可是三年五载的,身份却是绝对不能暴露的!

    所以,覃锦元只求免了这场牢狱之灾,忍痛把自己鸣轩刀贿赂给了牢头,想让牢头跟此处的芝麻小官,萧景瑜说一说……

    牢头是谁?那是清瑶的堂叔父,他岂会不知道自家侄儿跟县令大人的关系,这把刀他干脆就留给堂侄儿耍,只要堂侄儿去萧景瑜面前美言几句,就能白得一把宝刀啊!

    覃锦元被放出来的时候,当真除了脖子上系的玉佩跟身上穿的衣服就啥都没有了。

    包袱倒是还给他了,但是就剩下一个包袱皮了,里边价值连城,小神医配的药还在,瓶子没了……

    可是这么多药混在一块,根本分不出来,可见是不能瞎吃了。

    覃锦元气的想砍人,回头一摸,刀没了……

    人点背到底能多背?

    覃锦元坐在小镇口两眼发直的想着今后该何去何从。

    没钱,找点轻巧的活,不是人家嫌弃他丑,就是他觉得给的工钱低,想找点给工钱多的力气活,他又碍于面子,低不下身来。

    晚上的住处还没个着落,下顿的饭都不知道去哪里吃,覃锦元此刻竟然十分庆幸自己刚才在牢里,没把牢头端过来的饭掀翻了。

    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用偷的?

    不行不行,夜无故入人家者,杀之无罪,他堂堂……怎么能知法犯法!

    且,他一路走来,多是“数粒熬成粥一瓯,鼻风吹起浪悠悠”的穷苦人家,让他去偷,他也于心不忍。

    清瑶正拿着堂叔父给的,新鲜出炉的宝刀边走边摸。

    这刀裹在厚厚的布里,只能摸到它硬硬的轮廓。

    多亏了萧景瑜没见到这把刀,虽然它不及现代的锋利,但是也不要小瞧了它的厉害程度,砍人肯定没问题的。

    清瑶喜滋滋的在厚布上摸来摸去,这玩意回家藏起来,等有机会了,自己就让它重见天日。

    现在还不行,古代的兵器管制十分严格,根本不像事电视剧里演的,普通的百姓就能背着招摇过市。

    真要这样,恐怕分分钟就得下了大狱。

    想正大光明的配武器,要么是官方的人,要么是有凭证的,也就是许可证,或者是有名望的人,清瑶理解为可能就是比较出名的江湖侠客~

    可惜清瑶三样都不是,而花国国律说了,“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以前的历史书上,上位者拿来抄家灭族的理由,不就是“私藏阴兵”嘛!

    所以,她也不敢拿出来晃悠,回家挖个坑,埋点土,把刀用雨布裹好了,等自己考取了功名可持器了再用!

    就当清瑶坐着牛车,王庄头跟王耀祖在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镇口的石头上,站起来了一个身影。

    清瑶搓搓眼睛,这不是那个丑男人嘛!

    覃锦元亦把清瑶认出来了,但是他也知道如果现在再去找这死胖子麻烦,自己可是没有第二把刀拿出来把自己弄出来了。

    所以,他换了个策略,只见他嗖嗖的奔上马车,抱着清瑶粗壮的大腿就不放开了。

    “是你害的我,是你那蛇咬了我,我中了蛇毒误食了别的毒药,以毒攻毒才导致我变成这样的,我现在无家可归,吃了上顿没下顿,你……你要对我负责!”

    覃锦元本来想做做戏,让这人内疚一下,好把自己领回家去,好吃好喝的对待自己,哪成想越想越伤心,这几天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呦~

    一时悲痛,竟然眼泪和鼻涕一块出来了,一个大老爷们竟然哭的不能自已。

    清瑶只觉得脑瓜银子嗡嗡的响……

    “别哭了……”

    覃锦元,内心……‘不管不管,我听不见,我就是要哭,淹死你个王八羔子,放蛇咬我!’

    ‘你叫元十三是吧?你别哭了,我给你找个地干活怎么样?供吃供住哦~’

    覃锦元……‘不听不听,他才不要……咦?这人说啥?’

    “你刚才说给我找个供吃供住的地方?”覃锦元张大了朦胧的泪眼,望向上方的清瑶。

    这一望,俩人都把头扭到一边去了。

    “噫~太丑了!”

    “噫~太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