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商业间谍(1/2)
作者:重庆老Q
    1643年4月10日,汉洲,建业城。

    穆大鑫紧走了几步,来到一栋建筑物的拐角,然后故做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下。街道上三三两两的是下了工的匠人和商社伙计,也有一些政府的官员和小吏。有的步履匆忙地往家中赶去,有的说笑着相携去城中的饭馆酒楼,小酌一杯。

    一切都显得那般和谐而又安宁,但是,当穆大鑫眼角瞥到街边两个正在巡视的警察时,心里不由跳动了几下,赶紧将头扭了过去,继续往城西走去。

    穆大鑫算是汉洲本土最早的一批移民,在五年前,乘坐汉洲人的移民船,从海州(今江苏连云港市)出发,一路漂洋过海,行程万里,才来到汉洲建业城。因为在到来时,登记身份背景,曾经在淮北乡间有一手漂亮的泥瓦匠手艺,便被录入汉洲第一建筑商社,成为一名建筑工人。

    随着自身手艺的不断精进,而且领悟能力强,很快掌握了汉洲许多新式建筑材料和新式工艺的使用,如今,穆大鑫已经是汉洲第一建筑商社的高级工匠,每月拿着五块汉洲银元的高薪。算起来,他也是如今齐国社会阶层当中的“中产阶级”了。

    半年前,受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建业城代表处委托,汉洲第一建筑商社为其建造一座规模巨大的商馆,同时也作为东印度公司驻齐国的代表处。穆大鑫作为建筑商社中的高级工匠之一,被授命督建该项目的整体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作业。

    若是按照汉洲人的高效施工进度,荷兰商馆的建设应该可以在三到四个月就可以完工。但荷兰人却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增加新的建设要求,甚至还经常叫停施工,说要对商馆的改动要求和某些建筑材料的具体使用,需要向巴达维亚请示汇报,使得整个工期一再拖延。

    汉洲第一建筑商社为此也非常恼火,我大齐王国境内还有很多建筑需求,等待我们建筑商社的进场施工,岂能让你一个荷兰商馆平白占用宝贵的人力物力。一气之下,将大部分建筑匠人都撤出了荷兰商馆的建筑工地,只留下穆大鑫带着七八个工人,慢慢的在此推进作业施工。

    荷兰人对此并没有过多抱怨,似乎对商馆的建设进度毫不在意。但在荷兰商馆督建的穆大鑫却从中发现了一丝异样,建筑工地上的水泥会经常短少。

    荷兰人在偷水泥!

    要知道,水泥直接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其硬化后的强度,堪比岩石,是土木建筑、水利工程方面最为便捷和最为优异的建筑材料。同时,它更是城防设施,堡垒建设的最佳材料,若是在建筑国防设施时,再添加一些钢条,或者竹筋,其防护程度会更加坚固耐用。

    对于水泥,大齐王国是不对外出口的,更是被列为国家秘密,禁止对外泄露的。齐国可不希望以后与荷兰人再次发生战争时,他们的军队会面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各个据点变得异常坚固的堡垒,而且这些堡垒还都使用了汉洲发明的水泥。

    当穆大鑫以水泥短少问题质问荷兰人时,对方却矢口否认偷盗工地上的水泥材料。鉴于没有任何明证,穆大鑫当即表示要将此事汇报给建筑商社和地方警察部门,以彻底调查工地水泥短少的问题。

    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建业城代表瑞克·沃尔夫闻言,立即赶来,阻止了穆大鑫,还热情地邀请他到了一家酒楼。在包间里,他拿出了二十枚金币摆在桌上。

    穆大鑫眼睛顿时有些直了,金灿灿的金币,似乎在散发出炫目的光芒,让他有些失神。他明白对方的意思,只要自己对水泥短少遗失的事情,保持沉默,这些金币就是他的。二十枚金币,可能价值好几百块汉洲银元,顶的上自己数年辛劳所得。

    建筑施工,水泥消耗多一点,少一点,似乎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当穆大鑫鬼使神差地将那二十枚金币塞入自己口袋时,他心里如是想着。

    自此后,荷兰商馆的建筑工地,水泥的消耗量似乎变得稍稍大了一点。

    然而,在今年一月的时候,瑞克·沃尔夫又找到穆大鑫,要求获得水泥的配方,同时承诺给出一千块汉洲银元的报酬。

    对此,穆大鑫断然拒绝。水泥短少,可能是自己工作上的疏忽所致。但要将水泥生产的配方交给荷兰人,他就算是再不晓事,也知道这可是背叛大齐王国,是要被当做间谍细作被抓捕的。说不定,还会砍头的。

    但瑞克·沃尔夫却是微微一笑,声称,穆大鑫既然已经收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二十枚金币,配合他们前后偷取了数千公斤的水泥,这种行为已经背叛了齐国。若是齐国政府知道了,他们荷兰人无所谓,大不了被齐国政府警告,最严重的也不过是被驱逐。

    可是,穆大鑫作为一个建筑商社的高级工匠,私自将水泥“卖”给荷兰人,典型的吃里扒外行为,会受到齐国政府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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