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斗胆(1/2)
作者:笔下通天
    传说那一直和石重斗富的晋武帝舅舅王锴第一次进入到梓泽园后,回家便大病一场。从此之后,再也不和石重斗富了。

    上洛人人都想去梓泽园内一观究竟,上洛人人都以去梓泽园内欢宴为荣。

    便是皇家的芳林园,上洛众人虽然大家嘴上不说,可内心都认为芳林园远远比不了梓泽园之奢华,之大气。

    崔珠是博陵崔家的女儿,崔珠是梓泽园的女主人!

    沈秀来到上洛也有好些年光景了,但他和她没有见过一次面。自打双方在劳燕双飞之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一次面。

    哪怕近在咫尺!

    哪怕沈秀对伊人思念至深!

    石重知道沈秀和他夫人以前曾经比翼双飞过,石重打心底是很看不起沈秀。一介寒门子,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笑之至!

    如崔珠这般的绝世美人,如崔珠这般的出身,那也只有我石重配得上。

    你沈秀算什么狗东西!

    一个靠投机取巧,靠阴谋诡计,靠抱着赵王皇甫伦大腿乃至贾后大腿才一路蹿升的卑劣小人!

    石重从来不提沈秀这个名字,不仅仅是在他夫人面前,甚至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说出沈秀这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会从他口中说出便会脏了他的嘴巴一般,他若是说起沈秀,只会说那个琅琊小吏。

    崔珠也从来不会在石重面前说出沈秀这两个字,甚至是只要哪件事和沈秀相关,崔珠都不会在石重面前说起那相关的事。

    那个人仿佛在她的生命之中没有存在过一般。过去没有出现,现在没有出现,未来也不会出现。

    她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而他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甚至是再过几个月,她便要第一次当上奶奶了。可在外人看来,石夫人依旧那般的风姿绰约,依旧那般的美貌惊人。岁月的痕迹不但没有让这个当年名闻五州的大美人红颜衰退,反而更加增添了其成熟华贵的风采。她依旧是上洛最为无数男性修士所津津乐道的梦中情人之一,不知多少人,并不羡慕石重富可敌国的财富,而仅仅羡慕石重金屋藏娇,抱得崔珠这般又是家世豪奢又是艳压群芳的大美人回家。

    沈秀右手拿着一张洁白无瑕的白绢细细擦拭这宛如一泓秋水的剑身,锋利的剑刃犹如秋霜一般寒意四射。剑脊之上,那些玄奥复杂的符箓仿佛花纹一般镌刻点缀着其上,更显得其古朴高贵。

    这是一柄价值千金的宝剑!

    这是一件寄托着深深情意的礼物!

    这宝剑从来没有饮过鲜血。

    沈秀一直信奉大丈夫斗智不斗力,他一直打心底鄙视那些靠蛮力靠武力来解决问题之人。

    粗鄙啊粗鄙!

    所以这宝剑这大多数时候对于沈秀来说都仅仅是个饰品,是个身份的象征。

    他擦拭良久,那块洁白无瑕的白绢之上依旧看起来洁白无瑕。就看他左手一竖,让宝剑直立起来。这剑长达三尺四寸,是大晋修士所用佩剑中最是标准的长度。他微微扬起头,看这宝剑的剑尖,目光之中的温柔渐渐渐渐地退散了去。慢慢慢慢,他眼中的目光开始凌厉起来。

    “当!”地一声清鸣,这清鸣之声这这不是很大的馆阁之内袅袅不散。

    “珠儿。”沈秀眼光虽然凌厉,可声音此时依旧温柔,“你可知道这些年来我日日夜夜思念着你。你可知道我每每经过石府时那咬牙切齿的滔天恨意。你是否知道,我为何喜欢夜晚。因为只有在夜晚,我才能肆无忌惮地站在高处眺望石府,我才能努力寻找你那熟悉的背影。我是多么地想不顾一切地冲进石府,我是多么地想如何才能把你抢回到我的身边。”

    “快了,快了。”沈秀顿了一会继续喃喃说道,“你知道吗,我恨世家高门,我恨这世上分什么高门寒门,我恨为何高门出身和寒门出身的不能走到一起,我恨这操蛋的世道将你我分开。这宝剑是你送给我的,这宝剑天生就是应该饱饮鲜血的。这世上的事情,最终还得要靠武力来解决,最终还得要靠手中的宝剑来解决。这操蛋的世道,看我沈秀如何用手中之剑将这世道砍它个稀巴烂。”

    “院长大人。”就在沈秀一人低声喃喃私语之际,门外响起了两个声音,“赵隅(章布)听唤前来拜见!”

    “呛啷!”一声,沈秀将手中宝剑插回鞘内,重新挂在墙上。就看他双手抚着双鬓朝后一顺,转眼便收拾好心情,面容立刻便换成了一副随和的笑容,带微笑道:“快快请进!”

    章布这几日很是暴躁,学院中好几个学员因为种种原因都被他们的章学长给暴揍了。章布暴躁的原因很简单,王天芸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封信。

    王天芸走的当天晚上,他就跑到紫衣巷司徒府门口呼喊对方,可回应他的是哪个体壮如熊的蓝袍大汉吴叔给他的一个巴掌。

    他没有还手。

    因为对方还说了一句话:“堂堂紫衣巷,堂堂司徒府,是你能在这里大喊大叫的?你知道大小姐一个月的胭脂水粉能换多少灵谷吗?你知道她平日里佩戴的首饰值多少灵谷吗?去上洛西市看看,啥时候觉得自己可以买得起了,你再来叫唤。”

    于是章布便去了西市。

    上洛的西市是上洛最为繁华的地方。和南市不同的是,南市都是小商小贩们每逢集日就地摆摊。而西市却是那些大商富豪们买卖东西聚集的地方。

    章布依稀记得王天芸有次说过自己的胭脂是买自一家叫做飘香阁的,自己的首饰是买自一家叫做金玉楼的。

    飘香阁的招牌在西市很大很是容易找到。

    章布一晚没睡,早上人家刚一开门,他便走了进去。在飘香阁内香气缭绕的环境之中,他一身粗布衣服,一身大汗出尽又自然干在身上的酸臭气味便是那般的引人侧目。当他看到飘香阁内伙计那嫌弃的眼神,一向高傲的他差一点便要暴起打人。

    我堂堂一个修士,你们仅仅平民罢了,也敢以这般眼神看我?

    可他最终没有暴起打人,因为在他抬起胳膊前,正好有一名顾客问起了王天芸常用那款胭脂的价格。

    当他听到那个价格时,他完全震惊了。

    那一盒胭脂的价格,足足顶他两年的花销!

    “章布,”依稀中王天芸转动身上的长裙,“你看这身衣服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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