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敞的房间里,犬伏考子跪坐在榻榻米上。
眉头紧锁的她目光略微向下,牙齿轻咬嘴唇,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直到门外的走廊上传来纷杂的声音,才让她从这一状态下回过神来。
回来了?
她赶忙要站起身,可是下肢刚一用力就趔趄了一下。
这时,房门外突然出现一个身影,将门大力推开。
「考子,那个名侦探毛利小五郎要开始推理整个案件了!」
欸?
犬伏考子的表情楞了一下,让门外的犬伏禅也有些着急。
「愣着干什么?快过来啊!」
「哦、哦……」
犬伏考子从榻榻米上再次爬起来,临走的时候,又深深地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
当她跟着犬伏禅也来到客厅的时候,客厅里面已经聚集了所有此案的涉及人员。
可虽说是「所有」,但其实大部分都已经不在人世了。
目前犬伏家的八名养子女,就剩下四名。
除此之外,还有从东京远道而来的毛利小五郎等人。
看到禅也将考子带过来了,毛利小五郎满意地点了下头。
「很好,这下所有人就都到齐了……」
「现在,我要对犬伏家近期以来发生的所有火焰魔犬"案件对各位进行说明!」
「首先,这一切案件的凶手就是……犬伏知晃先生!」
毛利小五郎双手插兜,一脸严肃地看向沙发上仍处于昏迷状态下的犬伏知晃。
由于麻醉效果还没有完全消失,他只能以人体标本的姿势参与案情公布。
和知晃一起处于昏迷状态的,还有服部平次。
柯南说服部平次是因为案件解决了,突然感觉很累,于是就先休息了。
可是远山和叶叫了他很多遍「黑鸡」,楞是没有叫醒。
反而是之前被知晃用乙醚迷晕的犬伏幸姬已经醒了,只是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意识是清醒的。
「凶手是……知晃先生?」
犬伏考子满脸震惊地发出惊讶声。
她只是因为要留在犬伏城照顾娑臣女士,这才没有跟上其他人的版本。
她记得在毛利小五郎走之前,可是清清楚楚说凶手就是犬伏幸姬,怎么回来就变卦了呢?
自己还因为这件事担忧了许久。
因为在犬伏家一起生活的半路亲戚之中,她最看重的就是幸姬,甚至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
否则她也不会用训斥的口吻教导幸姬如何与狗相处。
结果没有想到,毛利小五郎居然说幸姬是冒充成犬伏会长私生女混进来的「坏人」。
这让她很是苦恼与纠结。
「对!」
毛利小五郎十分确认且自信地点了一下头。
「犬伏知晃就是造成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魔犬案"的凶手!」
与此同时,在犬伏考子刚刚离开不久的房间,推拉门再次被人推开。
一双脚将拖鞋脱在门口,迈步进入了这个榻榻米房间。
望着病榻上安详「沉睡」的犬伏娑臣女士,那双脚的主人淡定走到其前面,低头俯视。
「凶手其实是你,对吧?」
「犬伏娑臣女士……」
秦智博的话音落下,空旷的房间一度陷入沉默。
几秒钟后,病榻上的银发老妪那双始终紧闭的双眼终于缓缓睁开。
……
客厅里,毛利小五郎开始为众人复盘整个案件的经过。
「首先,第一起案件是犬伏萤慈先生从悬崖上坠落。在他临死之前,曾挣扎着说出自己是被火焰覆盖的魔犬追逐,才导致坠崖的。」
「第二起案件是犬伏美我子女士在森林边的沼泽溺死。在她死亡地点附近,也发现有草地被火焰烧焦的痕迹。」
「而第三起案件是发生在东京,死者是已经将姓氏改回去的工藤伸壹……」
说到这里,毛利小五郎突然感觉这名字十分别扭。
怎么偏偏和那小子的名字读法一样啊?
毛利小五郎心中无奈吐槽一句,便继续梳理案情。
「而第五起案件就是昨天晚上发生的,外出许久未归的犬伏佐记女士和萤慈先生一样的方式坠崖,在悬崖上发现了火焰的脚印。」
「除此之外,还有小兰她们在宅邸里给小八喂食的时候,受到火焰魔犬的袭击……」
「其实这一切的元凶,所谓的火焰魔犬"的真实面目就是……」
毛利小五郎的话语突然一顿,毛利兰就牵着一条狗从门口的玄关走了进来。
犬伏考子看到这条狗,当即一愣。
「小八?」
「欸?不是……」
下一秒,犬伏考子就否定了自己的判断。
因为只要稍微仔细看的话,就能看出这条狗与小八在品种上的差异,这是一条血统纯正的边境牧羊犬。
只不过这只牧羊犬的身上披着一层白色的破烂布条,脖子上拴着一个绳子,末端还系着一个煤球。
毛利小五郎从怀里掏出一个遥控器的开关,一按上面的按钮,牧羊犬身上的白色布条就发出淡淡的红光。
「这是……」犬伏考子疑惑道。
「这就是魔犬"的真相,其实就是一条真正的狗。」
「知晃先生在狗的身上披着布条,再用绑在布条下方的红色led灯模拟出火焰的效果。」
「虽然在这种光线条件下很容易被人看穿,但只要到了光线较差的野外,就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水平了。」
「这也是为什么魔犬"每次出现都必定是在晚上的原因……」
毛利小五郎的话发人深思,但很快犬伏考子就提出新的疑问。
「那火焰脚印呢?」
「魔犬跑过的地方不是留下火焰脚印吗?而且还有草地烧焦的痕迹……」
毛利小五郎自信一笑,信步走到边境牧羊犬的旁边。
可他刚准备拿起狗脖子上拴着的绳子,牧羊犬就立刻朝他呲牙,发出低呜的警告。
毛利小五郎被吓得退后半步,不敢再朝狗伸手了。
刚才在森林里抓这条狗的时候,他可是差点儿被狗咬了,都产生心理阴
影了。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章 阳光下的真相(2/2)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