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7章,心血来潮的念头(求订阅!)(2/2)
作者:三月麻竹

    张宣哎哟一声,这样下去,莉莉丝肯定要教我做人了。

    …

    从香江坐飞机,没有遇到稀罕事,张宣一路上是睡过来的。

    莉莉丝得知他要来,正儿八经地跟学校请了一天假。

    在出闸口,两人相见时,莉莉丝人都快飞起来了,双腿向后弯曲、箍着他的脖子,整个人儿都挂在他身上。

    “影响,注意影响。”见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看自己,张宣提醒。

    有了上次陶歌的说叨,这次莉莉丝没再犯浑了,挽着他胳膊问:“你真的要去参加巴黎时装周?”

    “我主要是来看你的,时装周嘛,顺带参加一下咯。”

    “我老公真会说话。”

    莉莉丝不用垫脚就能亲他一下,随后又郁闷了:“你来的真不是时候,我亲戚昨晚刚来。”

    张宣好笑地拍拍她手背:“没关系,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莉莉丝可不好湖弄,偏头问:“是不是来之前,杜双伶已经把你榨干了?”

    张宣嘴硬:“双伶不知道我们的事。”

    “真的?”

    “当然。”

    莉莉丝说:“那我等会就给他打个电话,就说你在我床上。”

    张宣:“......”

    见他这幅样子,莉莉丝附耳滴咕:“我一直替你担心,哪天我要是和杜双伶打起来,不知道你帮谁?”

    张宣白了眼:“收着点,我和双伶加一块也不是你对手。”

    “陶姐。”

    “表姐。”

    这次张宣跟着莉莉丝称呼陶歌和谢琪。

    第一次听到这称谓,谢琪大感惊讶,不过下一瞬却是满心欢喜。

    谢琪望向莉莉丝的眼神都充满了高兴和羡慕,看来表妹更得这位的心了。

    还是GODMAN牛排餐厅,前几次见张宣吃的尽兴,这次又来。

    虽然这里的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很贵,但对于他来说,压根就不算个事。

    点完单,陶歌问张宣:“听说你表妹在这边留学?”

    张宣回答:“在这边。”

    陶歌问:“哪个大学?”

    张宣说:“我老舅讲,好像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吧。”

    陶歌点点头:“这学校还不错。”

    张宣没做评价,谁还不知道谁?

    就那不当人的表妹,谈成绩就拉到吧,用钱和人脉弄进来的。

    陶歌问:“要不要去看看?”

    张宣摇头:“这可是个磨人精,过几天再说吧,先办正事。”

    等餐期间,几人聊到了罗琳。

    谢琪说:“罗琳如今人在曼彻斯特。”

    张宣顺嘴问:“在那干什么?”

    谢琪说:“在那边看曼彻斯特的球赛,同时也考察曼彻斯特的球队。”

    张宣愣了愣,转头:“考察球队?我没听错吧?她想买球队?”

    陶歌接话:“是有这个想法。”

    张宣蒙了,前生罗琳没有这一出啊!今生怎么回事?

    见他困惑,陶歌解释道:“她这也是受我的影响。”

    张宣问:“你点拨她的?”

    陶歌说:“罗琳现在的名气和地位在英国正处于急速上升期,但离真正的贵族还差了些。

    所以我建议她买一支足球队,这东西在英国的影响力就同法国的葡萄酒庄园一样,拥有就是身份的象征。”

    张宣问:“她看上的是哪支球队?”

    谢琪说:“蓝月亮。”

    怕他听不懂,莉莉丝跟着补充一句:“就是曼彻斯特俱乐部,也叫曼城。”

    曼城他熟悉。

    但曼彻斯特的另一支球队曼联他更熟悉。

    问:“为什么不考察曼联?”

    莉莉丝一句话就把张宣的好奇心堵死了:“罗琳是曼城的死忠。”

    张宣:“......”

    好想问一句,罗琳现在的钱够吗?罗琳会经营吗?

    不过随即想到这是90年代,这是西方世界,以哈利波特的恐怖圈钱速度,罗琳钱大概是够的,而钱又可以做到真正的万能。

    其实说到买足球队,他都滋生了想法。

    以他现在的受欢迎程度,身份应该不是很大障碍。

    别的不说,张宣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挑足球队、教练和球员不说百分百吧。但也八九不离十了,这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

    不过稍后想到阿布在英超的结局,又有点唏嘘。

    外来人终究是外来人,经不起大的波折。

    不过要是选择好的时机卖掉,不仅能过把瘾,挣声望挣社会地位的同时,还能大挣一笔。

    这些念头一起,或者这种想法一起,彷佛就着了魔似的,在脑海里生了根发了芽。

    好长一段时间以来,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过日子,生活没了一点惊喜。

    是的,就是没了惊喜。

    写书到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商业综合体中心,只要不作死,基本也是稳赚不赔。

    而目前自己已经为三个大项目输血了35亿左右。

    商城已经投入正常运营,每天都在大额盈利。加上银行40亿无息贷款,后续的资金基本不用发愁,也不用自己管,商城以战养战就能解决掉。

    可“风声”、“潜伏”、“哈利波特”、“发条女孩”和“冰与火之歌”时时刻刻都在为自己挣钱啊?

    而且还是为自己挣大钱,根本花不完。

    未来这么一大笔钱,总不能放银行存着吧?

    曾几何时,他觉得有花不完的钱就是人生。

    可生活陷入一潭死水过后,他突然想找点事做。

    这种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写作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就是想找点其他它事做,找点儿感兴趣的事情做。

    其实当初李梅提到外贸公司向湾湾买芯片、自己投资建厂制造LED灯时,他有想到过做芯片。

    可那也只是想想,芯片那玩意儿自己压根就玩不通。

    做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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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大家说,本书最后一个事业做点什么好?有新鲜的建议没?

    (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