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 离开蒙古(2/2)
作者:梦醒时分呀
还得歇一晚,明早走吧。
我们都是草原人,都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看着蒙古包里面一片狼藉,殊不知,这帮人晚上也是不吃不喝。
午间炖着两只黄羊,此刻已基本吃光,地下都是啃剩的羊骨头,酒瓶也是七零八落,一看,这群人中午也没少喝酒。
他想,要是它活着,肯定会有更多的狼肉吃!
见我们又来了,蒙古大哥率先出帐,看草原狼身体,前后左右端详着那头死狼,未见血迹及枪眼。
于是蒙古大哥对彪子哥通蒙古语。
“我们活活追死的。”
彪子哥说道。
蒙古大哥一脸的敬佩,把草原上的狼杀了,才是英雄,就是应该被牧民们所钦佩,所喜爱。
狼是狼,狼的皮毛很好,所以我想用狼皮来做衣服,我把狼皮套上再做成裤子。
这种狼还能被我们称为话据,你知道,我们还有绳子,你能活的把它抓回去。
我们吃着狼肉,狼血,狼骨,还有狼的皮毛......我们都喜欢吃狼的东西。
狼皮趁鲜剥开,这样皮子就能比较完整了。
狼肉要把它切成两半儿再吃,不能让它的肉里有骨头。
蒙古大哥真的很牛逼,喝了酒这么多,我的手一点都不发抖,熟练剥狼皮,露在狼体外面的白胴\/体。
蒙古大哥哥准备做一道好吃的,是狼的内脏。
他把我从厨房里拽出来,让我去看看狼的心脏和肺。
就看见了狼的肺,大家大吃一惊,狼肺已肿得不像了,真把活话憋得慌。
不要说了,狼性内脏味道还可以,有点象狗肉味。
于是就把狼头割下来,切成小块送去做汤,狼皮也一起切了出来,然后把狼肉放入汤中煮。
蒙古大哥与彪子哥的对话,彪子哥翻译告诉了我们,即狼肉食之则大补。
我们都想吃,但又怕狼,不敢多碰。
如今皆不知老轩大勇酒力如何,中午喝了酒,现仍可坚持饮用。
吃掉了至今仍热气腾腾的狼肉,觉得还可以,是肉丝粗,比狗肉更粗、更嚼劲。
今天是星期天,我决定去买一辆车。
明早动身,到蒙古牧民聚集地,如果一帆风顺,收羊毛就能把两辆车装得满满的。
他是个骑手,每天都会骑一辆大车出去拉羊,但是每次都被老板拒绝了。
彪子哥表示,自己也雇了两辆汽车,如果羊毛很多的话,这一次能一次性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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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也不奇怪,这两天他们都在忙着收羊毛呢!
这一去,收人应在万元以上。
彪子哥说他要赚一万块!
在当时,1万不是个小数目。
如果把这一万多元都花在孩子身上,那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一家数年才赚得起,彪子哥跑的一周之内赚的盆满钵满。
上午出发时,离开一会儿,我们一下车,银质的马鞍子也被埋到一半。
我们想,要是有一只马鞍子,那该是多么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