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狭路相逢(2/2)
作者:忘语
    道路沿途的灌木丛中,分布着各式各样的精美石雕,看起来颇为整齐,丝毫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石牧见此,眉头微蹙,行进的度开始减缓下来,身上也亮起水蓝色的光芒,化为一层无形水幕将身体包裹起来。

    待气息遮掩好之后,他没有沿着那条道路直接过去,而是往旁侧的树林中闪了过去。

    绕了小半圈后,石牧停在了一棵方圆三尺的巨大墨松树后。

    在墨松树前方里许处,是一片空旷的山林空地,空地中心处有一座圆形的三层祭坛。

    石牧目光扫过,就见那处祭坛高约六七丈,占地不过十余丈,通体由汉白玉石建筑而成,上面镌刻着各式各样的古朴符文。

    在其中心位置,正有一道温和的土黄色光芒闪耀着,那道精纯的土属性灵气,便是从那里散而出的。

    在祭坛四方,各有一条白色道路连通,路上分别竖着一道高大的白玉牌楼。

    石牧目光扫过,就见靠近自己这边的白玉牌楼上,镌刻着“真坤坛”三个古篆大字。

    此刻,在真坤坛上,正有三道人影,兴奋的交谈着。

    其中为一人两耳尖长,獠牙突出,乃是一名妖族男子,身上穿着青兰弟子服饰,身上气息不弱,达到了天位后期。

    “朱师弟,褚师弟,不枉我们千辛万苦破开此处封印,这里竟然藏有本源之物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无上宝物。”那妖族男子面露激动神色,开口说道。

    “还要多亏陶师兄你感应灵敏呢。这夕灵土号称‘地母之精’,可是绝顶之极的宝物,这下咱们师兄弟可赚大了。”一名身材偏胖的中年男子,目光死死盯着祭坛中的那团黄色亮光,开口说道。

    “朱师弟,为兄有一事相求。此物于我有特别之用,为兄身上所有宝物,你和褚师弟每人都可以任选两件,只要你们能将这夕灵土割爱于我。”陶姓妖族男子诚恳说道。

    “这个……”

    朱姓中年男子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之色,将目光投向另外一个身形消瘦,体表长着黑色硬毛的的矮小男子。

    那人没有说话,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似乎也陷入了两难的选择中。

    “三件!”陶姓妖族男子一咬牙,如此说道。

    另外那两人身子轻摆了一下,但谁都没有开口,显然还是没能下定决心。

    陶姓妖族男子见这般退让都不能打动二人,望向那两人的目光逐渐转冷起来。

    就在这时,林间突然响起一道朗笑之声,一个身影从古树之后闪现出来,开口说道:“哈哈哈,二位既然这般艰难,不知如何选择,不如将此物交给师弟保管,可好?”

    “赵戬!”祭坛之上,三人同时开口叫道。

    方才说话之人,面容儒雅,正是赵戬。

    里许外处,躲在暗处的石牧也是一惊,心头闪过一丝苦笑之意。

    没想到在这里又狭路相逢,他和这赵戬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陶晟,莫非你的玄功已经四转大成了?这般着急得到这夕灵土,是否那两人要是再不答应让给你,你便要下杀手抢夺了?”赵戬目光望向那名妖族男子,开口问道。

    祭坛上另外两人显然不知陶晟身怀玄功之事,听了赵戬的话,皆是一副吃惊模样,目光警惕地望向那名妖族男子。

    “赵戬,你少在那里挑拨离间,人尽皆知,你乃是白猿老祖传人,修炼的正是九转玄功。你此刻说此番话,不过是想要分化我们,伺机抢夺本源之物罢了。”陶晟厉声喝道。

    另外两人听完此话,面色稍缓,目光又朝赵戬移去。

    “哼,就你们这样的角色,也值得我分而化之?一齐杀了便是。”赵戬冷哼一声,不屑说道。

    “赵戬,你欺人太甚!”

    “一起上!”

    祭坛上那三人听罢此话,勃然大怒,身上光芒同时一亮,手中各自擎出法宝,飞身而下,将赵戬团团围在了中央。

    “来得好。”赵戬口中大喝一声,手掌一翻,一杆银色长戟出现在手中。

    其当先向前跨出一步,长戟抡圆一扫,一道炽白光芒如同游龙一般在其周身划了一个圆,朝四周冲撞而去。

    那三人见状,立即执起手中兵刃格挡。

    然而就在这时,赵戬额头之上突然皮肉翻开,露出一只竖眼,从中射出一片白色光芒。

    白光刚一出现,陶晟的脸上露出一丝警惕之色,身上立即有一层炽白光焰亮起,脚下步伐连点,向后退了开去。

    石牧虽然离得不算太近,但确实看得真切,就见朝陶晟缠绕而来的白色晶丝,被炽白光焰一烧,很快便粉碎开来。

    而另外那两人则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那名身材偏胖的中年男子,手中宽刃大刀刚一竖起,便被定在了原地。

    其还来不及挣脱,便被赵戬一戟贯穿了胸膛,在一道至阳火焰的烧灼下,顷刻间化为了灰烬。

    而那名体生黑毛的矮小男子,也只是堪堪挣脱出了一条臂膀,便被一道至阴之力缠住,转眼间变作了一块冰雕。(未完待续。)</br></br>公告:本站推荐一款免费小说APP,告别一切广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下载安装 appxsyd (按住三秒复制)